二局三华东分公司土建临建劳务区域联采20200902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土建临建劳务区域联采20200902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华东分公司

土建临建劳务工程

招标公告

工 程 名 称: 土建临建劳务招标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吕 杨 联系电话:176*****025

技术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出时间:2020年11月


目 录

一、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情况简介

四、招标要求

五、 投标报价要求

六、工程计价、计量及工程款的支付七、投标须知

八、开标须知

九、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违约责任

十一、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1.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有效期内),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出经营许可证明。

2.1、投标人如中标,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技术员、劳物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2.2、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2.4、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2.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2.1、2.2、2.3、2.4 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 并在30 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3、其他要求

3.1、投标方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3.2、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3.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4、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除出三公司。

3.5、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3.6、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3.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3.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包含报名IP地址重复的分包单位。

4、防疫要求

4.1、关于劳务人员使用,国家及地方防疫工作结束前不得使用湖北地区人员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劳务人员。在工人进场前提前上报工人的各种信息,包括住址、路线、身体情况、返程时间等信息,做到对劳务人员的远端筛查,要求各劳务班组招用的劳务人员,在当地进行体温检查,开具个人健康信息证明,确保做到所有拟进场工人,无任何新冠接触史,身体无异样。

4.2、务工人员应由班组长、劳务队长或劳务输出地管理人员带队,有组织地通过租车、包车或自驾车去的方式直接接送人员到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乘坐火车、大巴、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

4.3、入场务工人员每日上午8:00点、下午16:00点各记录1次体温,共2次,并及时向发包单位上报。劳务人员需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作业,勤洗手、勤消毒,劳务单位应准备充足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水、洗手液、一次性手套、红外测温仪等,满足日常供应。

4.4、在疫情解除前,严禁人员流动,无特殊情况项目参建人员不得离开工地,人员进出情况须留有详细记录,建立登记台账;作业人员一般在一个项目施工作业,限制作业人员在不同项目间流动。

必须按照项目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统一服从项目的所有防疫安排。

5、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注意:云筑网投标单位集采平台联系人必须为姓名,不得填写单位名称,否则将拒绝该单位入围审批。

二、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全称):华东地区土建临建劳务招标

2、工程地点:华东地区(江苏、安徽、浙江、上海)

3、承包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加辅料、加中小型机械,除本招标文件中注明的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机械以外的所有材料、机械机具的合同形式。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包括施工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机械费(甲供机械除外)、材料二次搬运费(不论几次)、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特殊工种费、工具用具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4、建筑面积:/

5、结构形式:/

三、 现场情况简介

3.1 工程周边环境:投标人应到工地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起卸限制及任何有关的现场条件,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3.2前期生活区未施工完成食宿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必须在中标 2 个自然日内,协调并确定住宿地点,最终确定的住宿地点需报招标方批准满足招标方劳务管理的各项要求方可入住。投标人自行解决住房内的住宿用床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所有人员统一服装、安全帽,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床单、被罩、枕套,所有人员按总包要求办理床头卡;劳务投标人的合同价格中已包含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及维护费用

3.3 临水、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以上部分;其余三级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如果投标人使用不规范造成招标人电箱电缆的损坏,则需赔偿相应的损失。招标人提供临水接驳点,接驳点以下由投标方负责,水电费招标人负责。

3.4 施工现场不能影响周围环境,确保满足国家、地方政府及招标方的环保要求。

四、招标要求

4.1 根据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以综合评标为原则,以合理低价为中标单位。

4.2 本工程分:/

4.3 本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范围:

4.3.1 承包范围: 华东地区(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土建临建劳务分包工程。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土建临建施工的内容。具体结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现场及生活区范围内土建临建基础施工、临建道路、临建围墙、临建围挡安装及临建生活设施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建房的砌筑、内外墙面抹灰、涂料、砼地面、复合木地板铺设;钢筋加工绑扎、模板及支架系统;场地平整、人工挖土方、垫层、场地硬化、围墙基础、大门基础、砖墙砌筑、抹灰、涂料;基础的砌筑、抹灰、涂料;厨房、卫生间墙面、地面贴砖;厨房灶台、水池、排水沟砌筑抹灰;办公区彩钢板房、箱式房的基础、砼地面;临时道路硬化;塔吊基础;各种设备基础、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洗漱池、集水坑砌筑抹灰及盖板制作安装;室内吊顶; 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建筑。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作业面、各种加工场所、材料堆放场所、生活区、办公区。

(2) 投标方施工质量、进度必须达到招标方项目部规定的要求,如工程质量不符合招标方要求,投标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规范及监理、业主要求为止,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将不进行任何补偿。

(3) 投标方施工质量、进度不能达到要求,投标方保证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无条件在 1 天内把人员全部撤离工地,由此产生的进退场费、损失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4) 招标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或特殊情况对招标方指定的分包工程进行随时调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

(5) 在施工期间,因投标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 3000 元,罚款将在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未能按期开始施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部位,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6) 招标方提供宿舍、招标人不提供大食堂,吃饭自理。

(7) 文明施工费: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价格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合同额的 2%,必须专款专用,以满足业主及承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每个月承包人组织对分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若因分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造成业主(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等对承包人的的罚款,承包人有权从分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双倍扣除。因此投标方责任区域及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为按照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常态化管理及实施,过程中不在对因迎检、检查等产生的费用予以单独计算。

(8) 冬季施工/雨季施工费:含施工期间的抽水、排水,。

(9)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10) 保险:劳务分包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劳务分包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政府要求的保险的费用。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4.4 工期目标

工期目标:具体以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执行合同为准。

4.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有创高优的项目签订执行合同时另行协商)

4.6 投标、履约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该招标工程所有投标人必须向分公司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额的2%,且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本工程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

2)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分供商,需在开标前交纳。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

4)提交投标保证金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接收方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5)中标人中标后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同时请附上履约保证金缴纳的收据复印件,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投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6)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①收款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②缴费内容:华东分公司临建土建劳务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③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山支行 ****************1269

4.7 其它要求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合同单价一律不予调整(含工程量据实调整)。

(2)工程招标人清单中未包含的施工项目,在该分项施工前,劳务投标人应经招标人确定后与工程招标人确定综合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3)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满足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或项目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人违约工程履约保证金将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发生投标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农民工找招标人闹事,发生一起,招标人将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给予投标人 3000~50000 元的处罚,并于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五、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加辅料、加中小型机械,除本招标文件中注明的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机械以外的所有材料、机械机具的合同形式。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包括施工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机械费(甲供机械除外)、材料二次搬运费(不论几次)、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特殊工种费、工具用具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1、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

1.1 人工费

1.1.1 完成xx项目临建工程需要的全部人工费用,含钢筋配料、现场收料人工费、含模板制作安装所需人工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含周转材料场内外(指租赁站、施工现场)装卸车、码放、清理、退料所发生的人工费等;

1.1.2 搭设现场施工所需材料运输通道、人员上下行通道、安全防护通道所发生的人工费等;

1.1.3 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付出的材料(含全部甲供材料、设备)场内卸车、二次搬运的人工费用;

1.1.4 为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发包人的要求,需由分包人完成的现场文明及 CI 形象(包括责任区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中需人工配合)所需的人工及工具等;

1.1.5 承包工程所使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的现场堆放及保管工作;

1.1.6 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期目标而应由分包人承担的人工费用。

1.1.7 配合承包方试验人员制作试块、取样等发生的人工;

1.1.8 配合承包方现场管理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消防、安全应急使用的人工费及突发事件处理时配合使用人工费;

1.1.9 承包人《现场材料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方看护现场材料及周转材料所发生的人工费;含承包人对分包人人员入场教育、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所发生的误工费用;

1.1.10 分包方由图纸、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等推及的保证项目正常施工运行的人工费等。

1.2 材料费用

1.2.1 本工程所需材料,详见《土建工程含税综合单价表》。

1.2.2 劳务分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1.2.3 劳务分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 劳务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在使用前,劳务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5 承包人发现劳务分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劳务分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甲供材料使用:所有甲供材料进场后由劳务分包人保管,若劳务分包人使用量超过双方确认工程量, 劳务分包人要按材料单价的 1.5 倍赔偿工程承包人。

1.3 中小型机械、机具费

1.3.1 分包方提供为完成临建工程所需的全部机械费、机具费。

1.4 低值易耗材料:包括绑丝、焊条、铁钉等及冬季施工增加措施材料等。

1.5 其它费用

1.5.1 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现场文明目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分包人员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消耗品的费、劳动保护费、竣工清理费用;

1.5.2 自身施工范围内的脚手架、模板搭拆的全部费用。

1.5.3 保险:分包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分包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政府要求的保险的费用。

1.5.4 成品保护:分包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工程(包含其自身已完及未完工程的材料、设备的看管责任,成品保护截至日期为招标人向业主移交工程)的成品保护。

1.5.5 临建、现场办公室和办公条件:分包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的合理安排上述招标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并自行解决住房内的住宿用床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分包人的报价中应包含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并且对临建的完整性负责。

1.5.6 除承包人或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工地全面停窝工以外的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分包人停、窝工所的造成的全部损失。

1.5.7 因其它方交叉施工和漏水等所有意外事件引起的返工费用。

1.6 以上 5 项费用内容,均综合在含税综合单价中。本补充条款与专用条款有冲突之处,以补充条款为准。

六、工程计价、计量及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计价:

1.1 本工程计价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合同内没有相同清单项但有类似清单项,按照类似清单项综合单价执行,合同内如果没有相同清单项也没有类似清单项,进行补充,补充价格必须经过承包人认可后方可进入结算。增项内容单价确认原则, 按 当地最新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计价。

注意:投标人如中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施工,原则上本工程不发生预算外签证费用,如现场产生预算外签证,按照施工内容归属(如属于临建或属于主体工程),使用相应合同清单项单价,如现场确实需要发生预算外签证费用,按如下流程执行

1.1.1 合同外清单项发生前,通过项目工长去商务报备,商务依据合同确定此项内容是否应该办理签证

1.1.2 如应办理签证,从两方面分析,第一方面是否应从业主方办理签证以及是否有相关确认资料,第二方面是否应该为其他单位施工内容及相关单位是否了解情况

1.1.3 应办理签证的内容,商务下发带有编号的签证单,投标方应督促工长应在施工完成后两日内将签字完成的签证单报送商务;对于持续发生的签证,一日一报;签证内容按照计量的内容,不得计算零工,并后附施工前后对比照片、项目班子签字确认的图纸(图纸具备算量条件)

1.1.4 投标人每周末下午应与商务核对签证台账是否齐全,项目商务每周末下午下班前应将分包签证台账报送华东分公司商务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月度结算严格按照台账记录事项进行结算,台账外的签证招标方不予承认;

如本工程需要,承包人可以将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内任一未施工项目另行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反对,劳务承包人对分包人所下罚单无需由分包人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阐述理由,提交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商议,分包人不进行确认且不阐述理由的,自罚单所下之日起 3 日后自行生效,劳务承包人可直接从分包人结算款中扣除。

2、工程量计量:

结算总额=工程量 *固定综合单价±其他款项(零工、预算外签证)

3、工程款支付:

3.1 每月 20 日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工程量全部完成且合格的部位统计报表(由招标方提供统一格式)和工程进度款报告,以此作为月结算的依据,月度结算单须招标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完工结算以月度结算累计为最终结算,完工结算时间以最后一次月度结算返回时间为准(招标方为招标方,投标方为中标方);所有清单项结算工程量为中标人施工完成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如未施工完成或施工质量不合格不予,在当月不予计算,直到中标方施工完成或整改完成后再进行结算,因中标人施工质量不合格产生的所有费用(中标方限期未整改完成,招标人有权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整改,中标人无条件服从,不论费用多少,费用从中标人结算中扣除),由投标方全部承担,招标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

3.2 无预付款,每月20日办理结算,经招标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没有月度结算不予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为结算额的60%临建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额的80%,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完工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

3.3 投标方的每月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当月招标方对投标方各项罚款和其他合同约定的应扣款项。

3.4 因投标方劳动力不足或其他任何原因而使招标方不得不将投标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项目另行分包时,招标方将按完成该部分工程量的实际市场价格的1.5 倍从投标方承包价款中扣除, 并且保留对投标方由此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等的索赔权利。

3.5 投标方办理工程结算,以招标方生产部门出具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凭证才准予办理。

结算总额=工程量 *固定综合单价+签证变更-扣款±其他款项

4、工程保修期及保修金约定:

工程劳务分包人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两年,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结算总价的 5%作为质量保修金,

5、发票事宜

5.1 分包必须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出相应金额的真实、合法的税务机关发票后,甲方再支付对应的合同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由分包自行承担。

5.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若为虚假发票或者与合同行为不符的不合规发票, 一旦发现,甲方有权按发票金额的【35%】直接从工程款(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同时分包方应立即更换虚假发票并承担因此为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损失。

5.3 零星用工、预算外签证:承包范围外的工作内容,现场签认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劳务分包人受工程承包人的委托从事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其它零星用工工作按照以下原则结算:按 元/小时,零星用工按照现场核实的工程量× 14 元/小时办理结算。对于有业主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分包预算外签证的原则上必须是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的,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是否计入结算的依据。结构劳务分包范围外施工中发生的洽商变更、 零工用工必须周清月结,并纳入最终结算,逾期未报或延迟补报,则视为无效。

5.4 工程保修:劳务分包人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该工程保修为两年,保修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5%,工程承包人在劳务分包人余留工程款中扣除,待保修期满后结清(无息)。

在工程保修期间,劳务分包人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劳务分包人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劳务分包人保修款中扣除。

5.5 工程量的计算:本附表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双方按照施工图纸,按当地最新定额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5.6 对于有业主的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分包预算外签证的原则上必须是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的,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是否计入结算的依据 。

5.7 过程结算:对分包实行月结制度,结合实际工作零星用工部分每周办理签字手续, 当月办理结算,周清月结,逾期不予办理。对已施工而未验收合格的部位,按 50%计量。

5.8 合同范围内不存在洽商变更。

5.9 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承包人和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承包人、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项目概况说明:

1、项目概况:

2、安全文明目标:

3、质量目标:

4、本次招标范围:

4.1 招标范围: xx工程临建施工

4.2 施工范围:

5、分包工作期限: 预计开始工作日期:

具体时间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6、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7、临建、现场办公室和办公条件:

7.1 前期生活区未施工完成食宿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必须在中标 2 个自然日内,协调并确定住宿地点,最终确定的住宿地点需报招标方批准满足招标方劳务管理的各项要求方可入住。投标人自行解决住房内的住宿用床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所有人员统一服装、安全帽,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床单、被罩、枕套,所有人员按总包要求办理床头卡;劳务投标人的合同价格中已包含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及维护费用。

7.2 生活区完成后。生产、生活区设置:工程承包人仅在施工现场提供其满足工程劳务分包人需要的生活用房及办公用房,提供生活用水、临时用电,生活区保洁费用由各分包单位按照生活区居住人数分摊。

7.3 所有人员统一服装,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干净,所有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办理床头卡。

7.4 进出生活区衣冠整齐,宿舍区院内不允许赤背、只穿内裤穿行,投标人必须安排专职宿舍区管理员。生活用品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包含在报价中。

7.5 生活区建成后,招标人按照标准间(板房规格 3.65*5.5,容纳 8-10 人),如每标准间人员不足 8-10 人,不足标间部分按 300 元/间/月的标准向投标人收取房租费用夫妻间有偿提供,按照 300 元/间/月收费,不足整月按整月计算,费用每月 30 日前上交项目商务部。宿舍用水用电杜绝浪费及私拉乱接现场,否则按照项目临水、临电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罚。住宿的房间押金待分包进场后协商。

7.6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以上部分;其他设备设施,均由中标人提供,费用含在中标单位承包单价金额中。如果投标人使用不规范造成招标人电箱电缆的损坏,则需赔偿相应的损失。

7.7 施工现场不能影响周围环境的环保。

7.8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 投标须知:

1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形式报价,合理低价中标,本次招标设置拦标价,超过拦标价的报价招标方一律不予接受。综合单价为固定含税综合单价, 包含以下费用:

(1) 完成分包工程工作内容的工人工资、材料费(甲供材除外)、小型机具费(甲供机械除外)、材料二次搬运费(不论几次)、施工超时费、公休加班费、办证费用、劳务人员的意外伤害险费等所有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临时设施费、超高费、进退场费、车旅费、成品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特殊工种费、工具用具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2) 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变动;

(3) 综合单价已包括由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工作所需的测量、放线、检查、迎检、验收等造成的等待时间;

(4) 综合单价已包括夜间施工、交叉施工、雨季施工、恶劣自然条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费;

(5) 本分包工程综合单价已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现场和生活区的迎检清理费用) 、超高费、垃圾清扫费、成品保护费、与其它分包队伍配合费、材料转运费、材料装卸费(包含甲供料)、降尘降噪等环境保护费。

(6) 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由于后期室外配套施工所造成的其他费用。

(7) 对于招标方在集采平台上发出的报价清单,投标方要按要求填写报价,报价明细需打印出来每一页盖章签字以附件形式上传到集采平台上。

(8) 混凝土地面不因厚度增加而增加单价。

(9) 本次招标仅限于本工程的临建工程,招标方不承诺临建工程以外任何工程的中标单位,不能以未承接到主体工程进行任何补偿和索赔。

2、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3、投标人通过对现场考察,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初设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结合市场情况及自身企业的管理情况,依据当地最新定额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投标中包括但不限于 5.1 项中涉及到的工人工资、饭补费、超时费、公休加班费、办证费用、劳务人员的意外伤害险费、福利费等所有社会保险费、临时设施费(招标方提供的除外)、超高费、工人进退场车旅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4、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劳务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5、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6、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及施工过程中相关专业配合时引起的抢工、窝工风险;

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到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在报价中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工程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一切由于场地而造成的其他费用。

8、施工前期食宿投标人自行解决(详见六.7),生活区建完后施工现场提供住宿,生活区保洁费用由各分包单位按照生活区居住人数分摊。分包单位在报价前应考察现场, 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及考虑上下班的误工费用。

9、本工程需中标劳务队垫付部分劳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需考虑垫付部分的资金费用。

10、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的 1.3 倍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11、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 30 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12、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证书,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13、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14、本工程范围内的砂子、水泥、水泥砂浆、湿拌混凝土砂浆、水、电不得计取。

15、投标报价中,采用含税的方式进行报价,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投标文件附件需上传内容

(1) 在建委备案的全套企业资质(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分包交易服务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负责人及管理体系名单和联系方式填报《公司管理人员体系表》(附表2)、身份证复印件,必须配备现场劳务队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和资料员;

(2) 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 CI 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项目所在地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3) 施工方案:应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进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购及节约措施、成品保护、生活管理要求等;

(4) 回标报价单

(5) 注意: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量单电子数据文件) 的内容进行改动,如存在内容及数量有遗漏或者不一致的地方,应在领取招标文件 2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出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只作为投标人计算标底的依据,不作为投标人按合同履行责任时完成工程的实际工程量。

九、 评标和中标须知:

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务、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1.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 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战略合同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1.3、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战略合同。

十 、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战略合同、执行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于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若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更换合同主体(非注销、企业名称变更等法定原因),视作分包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5 % 。

3、因分包人自身原因无故退场,视作分包人违约,总包方有权通知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总包方将扣除分包方合同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尚未进场施工分包人无故退场,视作分包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5 %。

第十条 开标须知:

10.1、开标时间:见云筑网

10.2、以下情况如有发生投标文件无效

10.2.1 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0.2.2 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10.2.3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0.2.4 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10.2.5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10.2.6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10.2.3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3 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第十一条 质量、安全要求:

1、安全文明目标:

2、质量目标:

3、项目临建技术管理要求:

3.1 、现场施工必须以以下资料作为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方案交底、技术通知、设计变更及洽商。上述资料全部在总包单位的资料室领取,并在收发文记录上签字。3.2、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方案交底、技术通知、设计变更及洽商进行施工。否则将根据《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对违规的单位进行处罚。

3.2、涉及到测量放线的施工班组应配备除全站仪之外的基本测量仪器(经纬仪、水准仪、红外线水平仪、钢尺、铅垂仪等),同时配备合格的放线人员。仪器不齐全、不合格,或放线人员不到位的,总包将采取勒令停工措施。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条例》履行验线程序。

3.2 施工班组应无条件配合总包单位的试验员到现场采集、制作试件。

3.3 接到资料室发出的领取文件的通知后,应第一时间到资料室领取相关文件。由于领取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施工班组自行承担。

3.4 中标单位必须配备称职的清料工人,在施工现场进行成型钢筋数量清点。数量清点无误之后若再出现钢筋缺失导致补料的情况,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损失。钢筋料单需经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章方可投入使用。严禁擅自补料,需经总包单位出具补料单之后方可补料。私下与钢筋加工厂串通补料的, 将按照原价的 1.5 倍进行赔偿。

3.5 、施工班组必须设专职人员,协助总包单位开展实测实量工作,同时负责对自己的成品进行实测实量自查。

3.6 、施工班组入场施工前,应上报管理人员花名册、特殊工种上岗证以及与企业资质相关的全套资料。上述资料全部上报至资料室。

3.7 、分包单位在职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 B 本,且必须与本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本劳务公司领取工资、缴纳社保。各分包单位进场之前必须将在职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 B 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报送到总包单位资料室存档。

3.8 、资料不齐全而进场施工的,将按照 50 元/份的标准进行处罚,同时将会告知安保部门暂时冻结门禁卡,直至资料齐全。

4、质量管理要求

4.1、质量分析会制度:每周在项目会议室参加由项目质量总监组织的质量分析会,会议主要是针对上一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频率较多的质量问题,从人、机、料、法、环、测等方面进行分析,作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并制定处理及预防措施,不按时参加视为违反入会制度,招标方有权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4.2、三检制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验收程序,分包必须配备专业质检员,专业质检员带领班组长进行自检→报工长验收→项目质检员→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对于违反上述程序进行施工的分包队伍招标方有权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4.3、质量控制评比制度:必须认真落实质量分析会上所要求的控制要点,每周主抓一

项质量问题进行严打,对于在严打期间重复出现主抓质量控制项的按照 11 条进行处罚, 并依据此对分包进行考评、评比、打分,按 名次进行奖罚;

4.4 、旁站制度:所有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监理、总包工长及质检、分包项目经理及质检必须旁站监督,总包工长填写旁站监督记录,做出表格进行会签;

4.5 、内业管理制度:班组平时的自互检资料等必须及时上报,拖延的招标方有权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5、墙体模板安装完毕后,必须自行进行实测实量,出现问题立即整改,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处多余 3 处,或出现 1cm 以上偏差的,招标方有权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6、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必须立即进行结构实体的实测实量,包括墙体的平整度、垂直度、地面标高、板厚极差等,出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懈怠的招标方有权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结构出现蜂窝、麻面、孔洞、冷缝、露筋、漏振等混凝土质量问题时,施工队必须通知项目技术员,由项目技术部出据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进行整改,严禁擅自进行修补;

十二、 回标附件:

附件一:《劳务项目投标书》;

附件二:《投标报价拦标价明细表》;

附件三:《承诺书》;

附件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六:《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附件一

劳务项目投标书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技术负责人职称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土建工程投标报价清单表


附件三

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感谢贵司给予我司参加华东分公司华东区域土建临建劳务分包投标的机会,若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战略合同,并依据贵司安排在战略合同期限内与分公司所辖任何一个项目签订执行合同。施工过程中服从贵司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

对贵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司均已阅读并确认,对现场不许民工居住及对贵司提供的民工居住场地也已确认,我司报价均综合考虑了相关内容,不在调整。

2、 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贵司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贵司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我司确认如不能满足贵司要求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贵司有权调整我司的承包范围,我司不得有异议,同时不能因承包范围的变化提出索赔。

3、 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优良”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 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质量等级。

4、 安全文明:

1) 我司承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 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项目所在省份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2) 我司确认如果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战略合同;依据贵司安排在战略合同期限内与分公司所辖任何一个项目签订执行合同,进场施工前把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 100%签订完,施工期间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 100%,实名制卡开卡率达到 100%以上。如我司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贵司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 我司承诺我司所有施工人员统一服装,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床架搁置整齐,

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所有人员按贵司要求办理床头卡;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在生活区内,我司一定加强工人管理,不随意穿行,进出生活区衣冠要整齐,宿舍区院内不出现赤背、只穿内裤穿行的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我司接受贵司按相关条款给予的的处罚。

4) 我司承诺,我司中标后将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 元/ 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我司保证在与贵公司合作过程中,不发生我司施工人员对项目部、工地、贵公司总部或分支机构进行围堵,保证不发生工人拉条幅游街等影响贵公司运行或企业形象的时间,如发生,根据严重程度贵司对我司处以 5 万-10 万元/次罚款,我司无条件接受。

5)我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贵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完成贵司要求的各项目标及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 ISO4001 认证标准要求。现场文明必须符合贵司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责任区三包。

6)我司承诺如我司现场工人之间或与其他队伍之间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我司同意贵司对参与各方先各处罚 5000 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 20000 元的规定。

5、 工程造价:

5.1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战略合同,依据贵司安排在战略合同期限内与分公司所辖任何一个项目签订执行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结算时尊重商务部门审核结果,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如发生上述情况,按照每发生一次扣除 20%的履约保证金予以处罚,替换为过程中若履约保证金发生支出我司在15日内补足额度。

5.2 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我司确认按中标单价签订施工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 在整个合同工期内合同综合单价不调整;严格履行贵司周清月结、月结月报制度,每月 30 日前向贵司商务部门报送当月《分包月度资金申请单》,如不履行,贵司有权停止我司在华东分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5.3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工期顺延的情况,我司承诺在劳务合同到期前 15 内与贵司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合同工期及相关经济条款,如我司逾期不提出,视为我司合同价格不需变更。

6、管理模式: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 材料管理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遵循贵司的材料管理制度,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按计划领用,并按相关规

定签定协议;我司承诺由我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符合施工所在地市相关规定要求,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贵司;所有周转料具确保码放整齐,并挂好标识;新拆下的材料 6 小时内码放整齐,如不能履行,我司接受贵司的任何处罚。

8、履约保证:

8.1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在签订临建土建劳务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工程投标保证金 2万 元转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人的合同目标。过程中若发生支出我司在15日内补足额度,工程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将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贵司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如发生罚款未缴纳及恶意讨薪等行为,罚款金额及甲方造成的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力

8.2作为有经验的合格分包商,我司已充分考虑因下雨、下雪、酷热、严寒、雾霾等自然原因的天气和当地政府因各种原因强制要求的临时停工 ,上述原因均不视为不可抗力,我司不会因上述各种原因对贵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和工期索赔、补偿,如发生上述索要事件,每发生一次,承包商有权扣除分包商 10 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除违约金外分包商对承包商造成的所有损失,承包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9、其他承诺:

9.1、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不将中标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与个人,否则贵司可以无条件结束合同,并对我司处以 10 万元罚款。

9.2、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绝不会出现恶意讨薪及围堵甲方项目部、甲方分公司及公司的现象,如果发生,甲方可对我司处以罚款,围堵甲方项目部每发生一次处以10万元罚款,围堵甲方分公司及公司每发生一次处以20万元罚款。

9.3、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保证工程劳动力的供应(包括农忙时节),依据我司现有的劳动力我司可以承接/标段(或楼号)。

9.4、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投标清单中未包含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先申报确认单价在施工的 原则,如在施工过程中未提出,在竣工结算中提出的,贵司有权依据贵司商务部门确定的单价结算或不予结算。

9.5、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合同价格不因市场变化提出补偿,如发生市场变化幅度过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我司承诺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办理已完工程结算并无条件退场。10、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我司将严格遵守贵司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具体如下

1) 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在签订合同签定前建立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 我司承诺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中之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此规定中要求做好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3) 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如我司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 3 日内将向分管该劳务队伍的工长提交《班组承包协议》,有明确的包干价格或单项价格,同时也有明确的日工价格。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4) 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设置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应持有岗位证书,切实履行劳务用工管理的职责。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劳务备案手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完善人员增减,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台帐资料,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汇报。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或有考勤人员数量有虚假,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5) 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由每个工长分专业对口自己管辖的施工范围内的劳务队,根据我司提供的人员名单核对进场施工人员,收集其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和岗位技能证书,工长每天对所有工人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实名考勤,考勤完毕后我司劳务队长和班组长签字认可。每月 25 日前我司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工长提交真实、有效的《花名册》(附表 3)、《工资表》(附表 4)、《考勤表》(附表 5),工长收集后交项目劳动力管理员整理并在项目商务部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6) 我司承诺按月按实及时填写劳务企业人员《花名册》、《月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且要有工人领取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工长按月收集原件,并交项目劳务管理员处整理、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7) 我司承诺项目赶工等特殊情况期间,我司组织人员临时抢工时,应在人员进场前进行申报并签协议,积极配合项目部进行抢工阶段的实名考勤管理和结算工作。

11、承诺期限:本合同执行期间及双方同意的延期时间。

投标单位(签字盖章):

法人或法定授权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所签署的本工程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我均承认。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本专业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京)办公地址:

专业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京)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专业分包人:(签字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 : *******c5f.pdf&FileName=%e5%8d%8e%e4%b8%9c%e5%88%86%e5%85%ac%e5%8f%b8%e5%9c%9f%e5%bb%ba%e4%b8%b4%e5%bb%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pdf">华东分公司土建临建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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