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金鼎山镇岩塘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标结果

红花岗区金鼎山镇岩塘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 红花岗区金鼎山镇岩塘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红花岗区金鼎山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03月06日
开标地点 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99.96分 得票数

项目经理: 周克佳

报价: *******.00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遵义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99.79分 得票数

项目经理: 刘怀江

报价: *******.00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遵义富城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99.60分 得票数

项目经理: 李相娟

报价: *******.00元



公 示 期 2013年03月06日 至 2013年03月08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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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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