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都贯乡清溪村2020年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结果公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都贯乡清溪村2020年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mycr-qy-2021003
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都贯乡清溪村2020年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0816-239073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都贯乡清溪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都贯乡清溪村
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母贤奎;13541741108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量并通过验收。
2、付款方法和条件: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验收合格后并经第三方审核(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3、合同价款: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所报价格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验收等各项完成本项目可预见或应预见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自行考察本项目现场,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风险,对现场现状考察不充分,理解偏差造成的报价偏差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风险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验收: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5、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6、本项目施工实施过程中,成交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施工方案及规范施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范围周边区域原有设施设备采取适当措施进行保护,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施工场地周边原有设备设施损坏的,供应商有责任无偿进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劳动纠纷(含农民工工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遇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将未支付的货款用于支付上述事宜,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7、压证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供应商须承诺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是指拟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在参与投标的同时没有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中标后项目经理实施压证管理,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安全责任要求:在实施整个项目活动期间,在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施工人员应经过必要的业务培训,方可上岗操作,并应掌握应知应会的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前应穿戴好工作服,方可进行施工操作;施工现场以及存放材料的库房,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有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时要配备必须的灭火设备等消防器材,施工现场不准混放易燃、易爆物品。在运输、施工等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要重点做好施工组织和安全管理,确保该项目无事故发生。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成交供应商的施工如不能达到采购人的验收标准或设计效果,在采购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并使其达到采购人的验收标准或设计效果,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0、售后服务响应:成交人须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分钟内做出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直至排除隐患,如发生安全隐患保证在12小时内排除。
11、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
12、供应商需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结合现场实际勘察情况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
13、采购人在签署合同前(非评审环节)将查验成交供应商在本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虚假应标,将依法向同级主管部门通报并取消成交资格。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绵阳成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富临桃花岛假日公寓2单元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女士;0816-2390739
五、成交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9日
成交日期:2021年02月01 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广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西浦路3号;
成交金额:55.44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316元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代理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成交金额*1.5%计算收取(不足叁仟按叁仟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支付。
六、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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