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特种石墨制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特种石墨制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特种石墨制品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特种石墨制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2C-WZ-GKZB-21-0025
招标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6日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第一名:四川聚能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日期和供货数量进行交付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名:包头明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按招标公告附件1:采购清单中约定的交货时间分批交货
交货地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名:吉林科工碳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按采购清单中约定的交货时间分批交货
交货地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厂区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1年2月2日在包头市青山区中核北方宾馆副楼三楼会议室进行了评标,四川聚能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包头明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邯郸市康隆碳素有限公司、吉林科工碳业有限公司,共计五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四川聚能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名包头明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三名吉林科工碳业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原件同时寄送我公司。
3.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帅
邮箱:nmgjhrz@sina.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银城市广场A座26楼2601室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特种石墨制品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特种石墨制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2C-WZ-GKZB-21-0025
招标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6日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第一名:四川聚能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日期和供货数量进行交付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名:包头明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按招标公告附件1:采购清单中约定的交货时间分批交货
交货地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名:吉林科工碳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按采购清单中约定的交货时间分批交货
交货地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厂区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1年2月2日在包头市青山区中核北方宾馆副楼三楼会议室进行了评标,四川聚能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包头明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邯郸市康隆碳素有限公司、吉林科工碳业有限公司,共计五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四川聚能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名包头明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三名吉林科工碳业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原件同时寄送我公司。
3.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帅
邮箱:nmgjhrz@sina.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银城市广场A座26楼2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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