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2021年第05期)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2021年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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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05期)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单位委托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花岗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东港市武田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的《方案》通过审查,我单位将公告审查结果。 联系人:宁强 联系电话:****-******* 附件:********/****************31.rar" target="_blank">东港市吉利采石有限公司(花岗岩)环境公示资料.rar ********/****************76.rar" target="_blank">东港市武田矿业有限公司环境方案公示资料.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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