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刘河派出所民警休息用房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预中标结果

公安局刘河派出所民警休息用房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预中标结果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QC-202101FJ-********1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公安局刘河派出所民警休息用房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蕲春县公安局刘河派出所民警休息用房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于2021年01月14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02月05日在蕲春321大开标室开标,并于2021年02月0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公安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赣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富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湖北一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26*******.21*******.97
质量(如有)合格合格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21021021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肖海峰张登名郭勤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136*****5500********1337********5336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02月07日至2021年02月09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蕲春县公安局
地址:蕲春东壁大道
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传真):189*****46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蕲春大道282号(二楼)
联系人:湖北鑫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59*****856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蕲春县东壁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1年02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外 用房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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