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双流区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服务 中标结果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双流区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服务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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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双流区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永鸿测绘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22层2201-2206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638768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双流区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服务;服务范围: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范围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具体实施办法明确的设施农业用地范围为准,包括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用地情形。其中,直接利用耕地耕作层或其他农用地表层土壤进行农业生产的普通塑料大棚、下挖覆土式大棚、普通日光温室和非硬化的养殖坑塘用地不纳入上图入库范围,但配建的耳房、看护房、管理房等应纳入上图入库范围。服务要求:设施农用地在建设阶段、变更阶段需要拍摄照片,考虑外业调查去拍摄设施农用地经常会出现不让进、大门紧闭等现象,外业拍照时由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承担或自然资源所或乡镇安排人员带领外业人员一同前往。服务时间:根据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时间节点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原则上不超过2021年6月30日。服务标准:按设施农用地状态分别上图,以设施项目为单位,在取得用地、设施建成和变更三个阶段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监管系统登录网址http://ssnyyd.mnr.gov.cn),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1取得用地阶段。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乡镇政府汇交的信息后及时核验,在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名称、位置、用途、类型、生产期限等项目概况,以及项目用地总面积和地块坐标、使用农用地和耕地面积、用地破坏耕地耕作层面积和地块坐标等用地情况在监管系统上图入库,涉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需补划情形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并落实补划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概况、用地情况、使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情况等在监管系统上图入库。同意使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要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规定,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区位、面积及耕地质量等要符合有关要求。1.2设施建成阶段。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设施建设用地的监管,设施建成后,及时拍摄能整体准确反映设施内外部建设情况的照片并在监管系统上图入库。涉及用地变化的,应在监管系统中专门作出说明。1.3变更阶段。设施农业生产发生变化的,包括改扩建、续期、转为其他农业用途、停止生产等,按有关规定处置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在监管系统中变更相关信息,并上传变更后的土地利用状况照片。其中,属于改扩建的,涉及新增用地按单独项目要求报备,项目名称注明为原项目改扩建等相关服务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杜文举(评审小组组长)、刘凯、宋静秋(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计费基数以采购预算为准),及人民币9750元。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975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50000元,备案号:(2021)0006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监督电话:***-********。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月25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朱琴;联系电话:***-********转601。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八、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九、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详见链接:(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tn=2);成都市双流区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均可向其提出融资申请。注:成交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故未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一段16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韩政杨;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政杨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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