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建平镇初级中学新建工程中标候选人更正公示

郎溪县建平镇初级中学新建工程中标候选人更正公示

招标人

名称: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静湖公园规划展示馆二楼

招标代理

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工程名称

郎溪县建平镇初级中学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

LXX-GC-GK-*******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11日9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中青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68号

投标报价:********8.71元

工期(交货期):6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必创“智慧工地”,争创“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标准

综合得分:95.34

项目负责人:徐建全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鲁 137*****136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企业业绩(资格条件):小水清沟村改造配套学校(24 班小学、12 班幼儿园)(施工)

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条件):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一期博物馆

企业业绩(详细评审):1、小水清沟村改造配套学校(24 班小学、12 班幼儿园)(施工);2、青岛第三十九中学规划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一期博物馆 。

企业奖项:青岛第三十九中学规划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泰山杯)

项目负责人奖项:无

其他:AAA级银行资信企业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昌南新城象湖路2188号

投标报价:********3.31元

工期:6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必创“智慧工地”,争创“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标准

综合得分:95.24

项目负责人:周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赣 136*****434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企业业绩(资格条件):南昌县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条件):南昌县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

企业业绩(详细评审):1、D101号综合技术楼施工承包;2、好益康大厦工程;3、汇心商业中心工程。

企业奖项:908号综合设计楼工程(杜鹃花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无

其他:AAA级银行资信企业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555号

投标报价:********9.67元

工期:6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必创“智慧工地”,争创“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标准

综合得分:95.15

项目负责人:张世存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甘 162*****016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企业业绩(资格条件):新疆若羌民用机场航站区房建和市政配套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条件):中国电信新区通信枢纽中心一期工程

企业业绩(详细评审):1、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2、兰州重离子治疗中心项目施工;3、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病区综合楼工程。

企业奖项: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病区综合楼工程(飞天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无

其他:AAA级银行资信企业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4条,否决其投标。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4条,否决其投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4条,否决其投标。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标不合格,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第4.3.1.3条,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10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2*****939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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