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中标公告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中标公告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

中标结果公布

(招标编号:HYL-SCBYJSK-2021-021(招))


一、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标段I: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标段I中标金额:复垦石芽爆破19.60(元/立方米)

爆破取石19.60(元/立方米)

标段II: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标段II中标金额:复垦石芽爆破19.60(元/立方米)

爆破取石19.60(元/立方米)

二、其他

/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平果市平果铝业公司新华区10栋101室

邮政编码:531499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pgljlgs2015zbdl@163.com

招标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杨先生 孙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招标编号:HYL-SCBYJSK-2021-021(招))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招标编号:HYL-SCBYJSK-2020-021(招))。该项目于2021年1月27日依法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

二、招标编号:HYL-SCBYJSK-2020-021(招)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示时间:2021年1月28日-2021年1月30日

五、评标结果:

标段I: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信用代码

工期

项目负责人(证号)

复垦石芽爆破(元/立方米)

爆破取石(元/立方米)

广西百色大华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H

1年

劳荔

桂建安B(2011)*******

********00617

22.60

25.60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0K

1年

李辉鸿

********9904

19.60

19.60

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6H

1年

农家笑

********00195

24.60

33.25



标段II: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信用代码

工期

项目负责人(证号)

复垦石芽爆破(元/立方米)

爆破取石(元/立方米)

广西百色大华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H

1年

劳荔

桂建安B(2011)*******

********00617

21.00

24.00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0K

1年

李辉鸿

********9904

19.60

19.60

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6H

1年

农家笑

********00195

23.00

32.52

六、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平果市平果铝业公司新华区10栋101室

邮政编码:531499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pgljlgs2015zbdl@163.com

招标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杨先生 孙先生

电话:****-**************

七、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公告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或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八、投诉

如对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或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诉,如不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部门: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

邮箱:********@qq.com

此公示同时在以下媒体:

1、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



靖西华银矿业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标段II)


合 同 号:


发 包 方:靖西华银矿业有限公司


承 包 方:







年 月


2020年度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靖西矿区采场复垦石芽清基

钻孔爆破项目施工合同

甲方:靖西华银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本项目由乙方中标,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实现双方互惠互赢、共同发展为目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友好的原则,现就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简称本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标段II)

工程项目地址: 广西区靖西市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标段II靖西矿区工程量:复垦石芽爆破方量为12.21万m3;爆破取石方量为8万m3。

上述招标范围内:(一)根据业主的生产实际情况:每个矿区采场石芽清基(清土方)、石芽爆破钻孔(直径不低于Φ36mm)、钻孔后保护及清理、石芽爆破、哑爆排查、复垦凿岩、石芽初平整及其安全措施,均由报价人包工包料实施,所需报价为石芽每立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实际合同价=现场签证的石芽爆破平整后合格的工程量(石芽爆破量)*全费用综合单价;

(二)铺设道路的需要,业主指定的地点爆破取石作业内容包括清表、钻孔及爆破等,爆破后所提供的块石粒径不超过800mm,其中小于500mm的必须占爆破量的80%以上,哑爆排查及其安全措施,均由报价人包工包料实施,所需报价为爆破石方每立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实际合同价=现玚签证爆破取石合格的石方量(爆破取石量)*全费用综合单价。

上述每个标段需分别签订石芽爆破和爆破取石相应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业主有权根据生产的需要,将具体石方爆破的采场另行以总价方式发包给中标人或另行发包其他承包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条、合同工期(开、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之日;竣工时间:以业主实际的最后一个子项采场复垦完成为准。合同承包期:暂定一年。

第四条、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承包方式按包工包料承包。

2、乙方自行考虑风险、临时设施、对临近村民的影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劳动保险、施工用水(电)等费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

3、工程不得转包,如证实为转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第五条、设备材料供应

1、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提供。

第六条、合同价格及支付

一、合同价格:

1、本次招标范围的报价为石芽每立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实际合同价=现玚签证爆破取石合格的石方量(爆破取石量)*全费用综合单价。

(说明:以上价格含增值税税率9%,包干使用,不予以调整)

二、价款结算与支付

1、无预付款。发包人依据合同约定确认承包人实际工程量后,承包人按双方认定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发包人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结算。

2、每月20日内,由乙方提出工程进度款申请,工程进度款以每月实际签证量乘以综合单价。 按甲方有关工程量签证的管理制度执行,甲、乙双方协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矿区的石芽地形地貌不同采取计量方法。

3、上述款项承包方需提供合格含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七条、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林赔偿、土方清理等工作。

②负责将正确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③甲方矿山部工程设备负责乙方完成爆破后石方清运工作。

④召开必要协调会,解决需要协调的问题。

2、乙方职责:

①乙方须按照采场石芽爆破设计图纸或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爆破施工。

②按甲方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图负责施工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的修建,并组织人员、装备进场。

③负责施工用水、电、路的修建。施工、生活用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

④按工程需要做好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的警卫、消防等工作。

⑤保证文明施工,做到现场道路畅通,物料堆放整齐,现场整洁,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由于施工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农作物、有关设施受损引起的赔偿由乙方负责。

⑥已竣工尚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第八条、工程进度

1、工程提前不予奖励,根据整个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工程总工期交工验收,或影响了其他相关单位的正常生产工作,由乙方承担相关单位的工期违约责任。

2、若因甲方原因、恶劣气候(如下大雨)不能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质量与检验

1、甲方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全程监督管理,甲方组织协调在工程施工中的各种联系,如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现场验收、召集工程例会等。

2、乙方任命为驻工地负责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代表易人或离开本工程工地,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生产运行中心,后任者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3、检查与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工程师依据合同约定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质量不合格工程,经甲方工程师和设计人员确认必须返工,费用乙方自理。

4、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和爆破作业施工验收规范,并合格。

5、本工程的质保期:无。


第十条、争议和索赔


1、争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合同有未尽事宜,首先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如协商未果,可采取调解、仲裁、起诉方式解决。

如双方发生纠纷,经协商未果,向工程所属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因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性,保护好已完工程,否则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①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②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③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同意接受;

④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⑤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3、违约责任:承包方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满足工程质量、工期要求的,则认为承包方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承包方除接受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罚款外,并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产生的直接损失和可以预见的损失计算,承包方应向发包方赔偿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索赔:对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责任,双方均可按以下规定向对方索赔。

①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证据;

②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对方发出要求索赔通知书或索赔报告;

③对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要求对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或证据,及时做出答复。对方在7天内不给予任何意见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确认。

第十一条、其它

1、安全施工:乙方在爆破打眼及配合爆破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规范及标准,如使用爆破材料的电子数码雷管、乳化炸药等。乙方必须采取严格、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甲乙双方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否则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2、 该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3、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费用。因灾害而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①工程本身损失由甲方承担;

②人身伤亡由其所属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乙方设备机械损坏及停工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④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和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4、工程停工、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物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施工设备及人员撤出现场。甲方予以配合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

5、合同生效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人、任何单位均不得擅自修改,一切均应以变更合同或补充合同或双方确认的书面材料为准,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并办完竣工结算后,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6、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合同附件、甲方有关安全、质量、费用及其考核制度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正本2份(双方各持1份),副本4份(甲方持3份,乙方持1份), 正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合同附件:

附件1: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

附件2: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附件3: 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

附件4:外委施工单位安全承诺书

附件5:外委项目安全环保文明安全红线



(此页无正文)


发包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公章)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靖西市新甲乡农林矿区

地 址:

邮政编码:533899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张际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靖西市

支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

帐 号:****************728

帐 号:

纳税人识别号:****************5B

纳税人识别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

靖西华银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贵方”)作为国有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倡导公平、公正、诚信、廉洁经营,我方非常赞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廉洁,我方对贵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诚信经营,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旅游等活动。

五、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和朋友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六、贵方人员如提出吃、拿、卡、要等违背本承诺书要求或其它不正当行为,我方无条件拒绝,并有义务及时向贵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七、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积极配合,及时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八、若违反上述条款,贵方可单方面取消本次合作项目,同时,我方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020年 月 日



附件2: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一、当地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对施工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管理。

二、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并将劳务分包(或用工)的资质、人员等资料报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备案。

三、施工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四、施工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五、施工企业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六、施工企业应按劳务分包(或用工)协议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或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七、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八、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将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九、施工企业应从每月的工程款中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施工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的组织或个人。

十一、施工企业应定期如实向发包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或其相关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十二、施工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取消其下一步在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工程的投标资格。

十三、农民工发现施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1、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2、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4、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5、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四、农民工与施工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办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施行。














附件3:

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遵揗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1.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内容: 详见合同承包范围。

1.3工程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 施工临时用电、材料库房等。危害:易燃、易爆、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

1.4施工作业过程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劳保鞋等。

2.双方的权利义务

2.1甲方的权利:

2.1.1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2.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2.1.4有权对乙方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2.1.5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对乙方的各类违章操作行为,有权进行处罚;对不服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停工期间发生的损失一律由承包单位负责承担。

2.1.6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督促乙方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2.1.7有权对乙方承诺的安全管理和措施予以监督、检查,并对安全整改进行跟踪验证。

2.2甲方的义务:

2.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安全环保措施进行审查并备案。

2.2.3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点源及安全环保管理要求,进行安全交底,并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

2.2.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应急救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2.2.5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2.2.6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协调沟通。

2.3乙方的权利:

2.3.1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3.3.2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3.3.3发生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3.3.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

3.3.6当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产工艺(包括管道、设施、设备、产品)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生产工艺的过程(包括附属的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确认,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3.4乙方的义务:

3.4.1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安全环保措施,报甲方安全环保部及施工所在现场的二级厂(矿)安全环保部门备案,并组织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3.4.2 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包括《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制度》和工程所在单位的相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废弃物的堆放与贮存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3.4.3施工前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外委维修工作票》,并进行安全确认后方可开工。开工前,乙方按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3.4.5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3.4.6应维护与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严格遵守甲方对水、电、风、气以及地下管网的相关管理规定,施工作业过程中,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或损坏甲方的设备、仪表、阀门、消防设施等。施工临时需要使用施工现场的电源、气源、特种设备及其它设备或工具,必须征得设备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办理有关使用手续,方可操作。

3.4.7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3.4.8应交纳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第三方责任险。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3.4.9不得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及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4.10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3.4.10.1施工人员进入生产、施工现场应该按规范穿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3.4.10.2当施工的工程与甲方交叉作业时,应主动联系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3.4.10.3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为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牢固可靠。

3.4.10.4在煤气区域如需动火检修的,必须到动力厂办理动火手续。

3.4.10.5在容器、槽罐及料仓等受限空间内施工时,必须事先作好隔离工作(乙方负责隔离或主动与设备使用单位联系落实隔离完毕),必须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并保持通风良好。

3.4.10.6施工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恢复好各种防护措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3.4.11在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避免事故扩大;并立即向甲方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4.1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向当地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汇报、调查处理及统计上报。

3.4.13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办理业务。

3.4.1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4.垃圾的堆放

本工程产生的垃圾堆放地点如下:

4.1一般建筑垃圾、工业垃圾运往安全环保部指定地点堆放。

4.2危险废弃物按甲方安全环保部指定方式进行处理。

4.3生活垃圾由乙方自行回收处理。

5.事故调查和处理

5.1在主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按事故调查处理结论确定双方的责任。

5.2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5.3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各项制度及规定,而造成事故和自身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5.5由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

5.6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且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6.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协议的履行期限

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在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10.附则

10.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0.2本协议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并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此页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本单位在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承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环保管理责任,现向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郑重承诺:

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严格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

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企业安全资质、施工资质、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真实可靠,并对上述资料不真实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若上述资料发生变化的,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对工程施工现场及过程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保证安全投入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

设立为现场安全员,积极协调与甲方的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文明施工管理。

自觉遵守甲方的所有安全环保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检查监督,完全接受并落实甲方提出的施工安全问题整改意见。

甲方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本单位停工整改,本单位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额费用。

保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项作业安全措施等,确保证施工安全,人员人身安全。

若因施工不当等本单位责任问题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按照损失程度全额赔偿。

本承诺书是甲方对本单位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是安全环保管理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自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有效期到后,仍有工程项目合同期未满的,则续签承诺书,否则,随工程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外委项目

安全环保文明安全红线

为了确保项目人员生命安全,避免环境污染,规范现场管理,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特制定以下安全环保文明运输安全红线,承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严禁逾越。

严禁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

严禁项目开工报告未批先建;

运输方案、安全交底必须对运输人员进行交底,并有记录;

必须给全体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进入运输现场必须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特殊工种必须具有相应的操作证,且需在有效范围内;

按照国家规定必须设置专或兼职安全管理员;

严禁酒后上岗;

严禁现场焚烧物料、垃圾等;

严禁将油污等污染物直接外排;

相应建筑垃圾必须运输至指定位置堆放;

相应的运输机具、电气设备等必须按照规范摆放、接地;

现场易燃易爆物资必须规范摆放。

关于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的澄清函

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编号:HYL-SCBYJSK-2020-021(招)】招标文件的进行澄清。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价格评审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50分

有笔误,现修正为:

第三章价格评审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40分

修正未改变实质内容,无需延期开标。



招标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1月14日

关于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的变更函

编号:HYL-SCBYJSK-2020-021(招)—补1

各投标人:

现对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编号:HYL-SCBYJSK-2020-021(招)】招标文件的控制价进行变更。

原招标文件: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标段I:复垦石芽爆破:单价27.68元/m3

爆破取石:单价27.68元/m3

标段II:复垦石芽爆破:单价25.60元/m3

爆破取石:单价25.60元/m3

(2)第三章评标办法——价格评分4、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名称

矿区

作业内容

工程方量
(m3

控制单价
(元/m3

控制价
(万元)

备注

I标

德保矿区

复垦石芽爆破

101100

27.68

279.84

爆破取石

100000

27.68

276.80

计划在采场周边山体就近爆破或指定采石点爆破取石

合计

556.64

II标

靖西矿区

复垦石芽爆破

122100

25.6

312.58

爆破取石

80000

25.6

204.80

计划在采场周边山体就近爆破或指定采石点爆破取石

合计

517.38



现变更为: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标段I:复垦石芽爆破:单价27.68元/m3

爆破取石:单价50.84元/m3

标段II:复垦石芽爆破:单价25.60元/m3

爆破取石:单价50.84元/m3

(2)第三章评标办法——价格评分4、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名称

矿区

作业内容

暂估工程方量
(m3

控制单价
(元/m3

备注

I标

德保矿区

复垦石芽爆破

101100

27.68

爆破取石

100000

50.84

计划在采场周边山体就近爆破或指定采石点爆破取石

II标

靖西矿区

复垦石芽爆破

122100

25.60

爆破取石

80000

50.84

计划在采场周边山体就近爆破或指定采石点爆破取石


特此变更。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1月12日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标段I、标段II)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市

一、招标条件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标段I、标段II)(招标项目编号:HYL-SCBYJSK-2021-021(招)),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项目业主I标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II标为靖西华银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标段I、标段II)

2.2工程实施必要性:生产需要。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复垦石芽爆破及采场道路取石项目(标段I、标段II)

项目概况:根据招标人矿山部2021年度采剥技术计划,2021年需复垦采场面积为3074.75亩(马牌矿区1886.50亩、靖西矿区1188.25亩),复垦石芽爆破方量为22.32万m3(马牌矿区10.11万m3、靖西矿区12.21万m3);另外,2021年度自采采场场内临时公路计划修筑约30公里,预计铺设路基石方量为18万m3(马牌矿区10万m3、靖西矿区8万m3),所需石方计划在采场周边山体就近爆破或指定采石点爆破取石。

本项目招标分I标和II标两个标段,各标段工程量如下:(一)I标马牌矿区工程量:复垦石芽爆破方量为10.11万m3;爆破取石方量为10万m3;(二)II标靖西矿区工程量:复垦石芽爆破方量为12.21万m3;爆破取石方量为8万m3。上述招标范围内:(一)根据业主的生产实际情况:每个矿区采场石芽清基(清土方)、石芽爆破钻孔(直径不低于Φ36mm)、钻孔后保护及清理、石芽爆破、哑爆排查、复垦凿岩、石芽初平整及其安全措施,均由报价人包工包料实施,所需报价为石芽每立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实际合同价=现场签证的石芽爆破平整后合格的工程量(石芽爆破量)*全费用综合单价;(二)铺设道路的需要,业主指定的地点爆破取石作业内容包括清表、钻孔及爆破等,爆破后所提供的块石粒径不超过800mm,其中小于500mm的必须占爆破量的80%以上,哑爆排查及其安全措施,均由报价人包工包料实施,所需报价为爆破石方每立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实际合同价=现玚签证爆破取石合格的石方量(爆破取石量)*全费用综合单价。

上述每个标段需分别签订石芽爆破和爆破取石相应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业主有权根据生产的需要,将具体石方爆破的采场另行以总价方式发包给中标人或另行发包其他承包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暂定一年,以业主年度内实际最后一个子项采场施工作业完成为准。

2.5质量及技术要求:合格,即本项目的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等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资信情况良好,重合同守信誉,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3.2、投标单位应满足以下①或②:

①土石方爆破许可证专项施工资质;

②建筑工程或矿山工程或公路工程等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以上施工资质;

3.3、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均需持有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3.4、投标人至少配备有专职安全员1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职称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中标后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招标人单方面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

3.5、未在招投标数据库中存在不良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誉要求:

3.5、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提供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承诺书)。

3.7、潜在投标人被招标人书面通报,列入招标人有关项目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黑名单”的,在黑名单的时效范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财务要求:

3.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3.9、提供企业2017年至今,有类似土石方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 31日8:00——2021年01月 10日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

(1)本项目需进行投标资质审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20年12月 31日8:00——2021年01月 10日下午17:00前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chinalco.youzhicai.com),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详见公告第三条);

(4)投标确认函及报名表(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盖章扫描后上传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仅对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发售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审核不通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负责。通过审查后可进行下一步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2)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按照以下账号进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标段I文件售价:500元/份;标段II文件售价:500元/份,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将缴费回执单上传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待招标代理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具体操作流程为:找到报名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左侧“支付文件费”栏——上传“缴费回执”即可。线上操作如有问题,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551-62624009)。标书费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支行;

户 名: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4500 1749 6510 5050 662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并以此为准。电子标书工具软件在加密上传后,同时生成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 份,供投标人拷贝到 U 盘),要求电子 U 盘能正常读取。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纸质投标文件由“电子标书工具软件”直接导出打印并加盖公章)。

5.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广西省百色市德保县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华银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 27日 10:3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7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7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开标地址:广西省百色市德保县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华银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网(http://www.zhaobiao.cn/)上同时发布。(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爆破 复垦 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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