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公安厅重特大案件研判调度中心改造工程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求是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公安厅重特大案件研判调度中心改造工程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求是代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 ZJQS2021C-CG-001
二、项目名称: 重特大案件研判调度中心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元) | 浙江奇豪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凤起广场A座607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重特大案件研判调度中心改造工程 | 重特大案件研判调度中心改造工程 |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00日历天(春节假期30天顺延) | 蒋康艳 | 浙********7764 |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梅,孙碧琴,胡诚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以内部分,按0.8%收取,100万-500万部分,按0.64%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7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公安厅(本级)
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365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1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培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余水星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01月22日
2021年02月10日
********694/20212/8bc63ea7-7353-4393-bf5d-675435ac726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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