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路南延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

东环路南延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环路南延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财政、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环路南延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

2、服务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

(1)东环路南延工程:新建东环路南延工程,现状东环路(步凤港),起点桩号为 K0+000,往南延伸与规划步湖路相交后,终点接现状黄巷渠路,总长约2.917公里,宽70米,全线共设置桥梁 7 座,项目总投资约28000万元,工程建设期暂定270天。本项目服务费约40万元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保证洪评报告及水土保持报告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水土保持监测、验收通过并取得相关备案函。

5、服务时间要求: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并取得防洪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后终止。其中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防洪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正式评审意见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完成报批稿,报批稿完成后中标人应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尽可能缩短审查和审批时间,在取得批文前相关手续,均由中标人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经行政许可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监测实施方案。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东环路南延工程的防洪影响评价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其中:(1)防洪影响评价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主要包括:现场调研资料收集并负责防洪影响评价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牵头并组织专家审查《防洪影响评价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建设单位所委托项目通过防洪影响评价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所需的所有申报资料,并负责申报工作;保证《防洪影响评价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评审及批准,并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2)水土保持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含季报、年报);按照已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进行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和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并取得相关备案函。中标人须做好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配合工作以及向社会公开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或退休人员。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228日17:00时前使用“CA锁”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开发区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见“关于办理招投标CA锁的通知(********/c4afc720-ea8c-48b2-9186-7c2a92307fb2.html">http://218.92.181.186:8081/tzgg/********/c4afc720-ea8c-48b2-9186-7c2a92307fb2.html)”,关于CA办理、续费、电子签章等问题请联系****-********

3.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锁登陆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

3.3 请投标人使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下载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其他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311500分。

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网址:http://218.92.181.186:8081/。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上传。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

4、开标时间:2021311500分。

5、开标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82号未来科技城9号楼政务服务中心(新都路与希望大道交叉口大转盘东北角)四楼开标1室

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参加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专户单位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系统中查看),详见“盐城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下载中心→操作手册********/c990f247-6658-4daf-8910-d1f2f4b4d549.html">http://218.92.181.186:8081/jyxx/002004/********/c990f247-6658-4daf-8910-d1f2f4b4d549.html(保证金咨询电话:****-********)。

2、投标单位应尽早交纳投标保证金,以便资金可以及时到账,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失去投标资格。

投标人使用CA锁登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181.186:8081),在项目流程>>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特别提醒: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保证金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保证金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有关部门确认予以退还。

3.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答疑)”形式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十、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集聚,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一个投标人仅限一人出席开标会。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地址:盐城经济开发区松江路18号

联系人:谷志联系电话:135*****8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道1188号2007室

联系人:戴川、陆冬冬 联系电话:****-********183*****846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签于 2021/02/18 1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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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 监测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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