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0038-1 采购人(全称):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宁乡睿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市城管局文印定点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003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价(元) | 价格调整规则 | 优惠条件 | 1 | 文印定点项目 | 140902.33 | 三年入围价格422707.00元,年度入围价格140902.33元。报价包含设计费、安装费、税费,乡镇安装另算人工费用400元/人/天,高空作业按实结算。本项目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费用按入围供应商的成交单价平均值按实际成交总量照实结算。 | 无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壹万肆仟陆佰玖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宁乡市城管局文印定点项目 合同金额小写:140902.33元合同金额大写:壹拾肆万零玖佰零贰元叁角叁分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费用按成交单价按实际成交总量照实结算,具体成交品目明细和金额详见附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1-01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将甲方审核校对后文本或其他内容按要求制作完成后,在规定交货时间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需要安装的产品由乙方负责安装,安装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经甲方验收后签字确认。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每季度据实结算,乙方开具发票后,由国库集中支付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睿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1)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没有以上标准的,应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乙方用纸,印装质量稳定,无污垢,无墨点,无缺页,无破损,不透色。 (3)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提供广告,文印的具体要求,对乙方提交的样品及时审查并签字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通知乙方。 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制作用品交甲方确认后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制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但不限于无故拖延等)甲方依照合同附件1提出的录入,打印,装订,广告制作,工程图文等要求。 3 乙方在甲方办公地点周边0.5公里范围内设立服务点,配备相应人员及设备,并且保证在5分钟内响应要求。 4产品质量,数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5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7乙方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1乙方制作的广告,印刷品等,如质量,内容,数量与甲方要求不符,由乙方自负费用进行更换,补足。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准时送货,因迟延送货致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因迟延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拒绝或者变相拒绝甲方提出的录入,打印,装订,广告制作,工程图文等要求,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连续发生三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宁乡市第二行政中心1号栋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玉潭街道八一社区楚沩路0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