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城区公园管理养护采购社会化服务项目A包(二次)中标公告
正阳县城区公园管理养护采购社会化服务项目A包(二次)中标公告
正阳县城区公园管理养护采购社会化服务项目A包
(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正政采招【2020】178号;
2、项目名称:正阳县城区公园管理养护采购社会化服务项目A包(二次);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月21日
4、评审日期:2021年2月19日;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信息及主要标的信息
A包:
中标人名称:驻马店市新地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正阳县真阳镇解放路南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
中标金额:*******.00元
名称:正阳县城区公园管理养护采购社会化服务项目A包(二次);
服务范围:正阳公园(广场)管理养护。
服务要求:苗木、绿地及水域养护达到三级养护标准,每万平方米配备2名以上专职保洁员、秩序员,确保园区内干净整洁无垃圾,路灯、卫生间、健身器材、宣传栏、喷泉等设备日常维护,确保正常使用,秩序员24小时巡逻,确保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卫民、刘露楠、张爱萍、聂金宇、边宏伟(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代理服务费用为A包:271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正阳县正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正阳县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式:182*****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135*****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18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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