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JZ-********0105-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望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研究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国有土地危旧房屋危房鉴定服务三标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010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市望城区国有土地危旧房屋危房鉴定服务三标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按照国家、湖南省行业规范完成房屋安全检测的全部内容,并负责编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检测过程和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符合符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的有关要求。 | 项 | 1 | 316333.38 | 合计金额小写: 316333.38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陆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捌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长沙市望城区国有土地危旧房屋危房鉴定服务三标 合计金额为316333.38元 单价:14.60元/平米,面积21666.67平方米。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1-01 ——2021-01-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购人指定的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6333.3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检成出具鉴定报告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成交单价×实际检测鉴定房屋建筑测鉴定全部完面积数),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蔡锷路支行(长沙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研究中心)):***************-****85030)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为了保证检测工作按照业主和有关规范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中标人在检测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派遣具有丰富检测经验,具有检测资质的人员担当项目负责人; 2.派遣具有丰富检测经验的业务骨干担任项目检测人员; 3. 所有投入此次检测的仪器要求依法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妥善保存外业原始资料,使检测工作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5. 强化检测报告审核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执行三级审核,由授权签字人签发后及时报送采购方; 6.认真作好每一项检测及记录,所有的数据记录,由专门的复核人员检查并签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湖南省行业规范完成房屋安全检测的全部内容,并负责编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检测过程和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符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的有关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做好检测工作,保证检测数量符合要求,并对检测样品数据真实性负责。 2.乙方应根据甲方和施工进度的要求,合理配备人员、设备,保证在规程规范允许的情况下及时进行检测和试验工作,按要求完成任务,在甲方提供资料完整情况下,检测工作完成后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工程相关技术资料等开展检测工作必需的完整技术文件; 4.负责协调质监、建设、监理及各施工标段的关系,安排辅助人员、施工设备积极支持、配合质量检测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必要费用; 5.提供进出场道路等条件,无偿提供水、电等相关支持和配合。 6.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 7.违约责任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开始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68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市辖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2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