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天心区“二元民生保险”中标结果
天心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天心区“二元民生保险”中标结果
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天心区“二元民生保险”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0067-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2021年天心区“二元民生保险”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TXCG-********0067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1-01-01——2021-12-31 3.2 履行地点: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采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府公共安全责任保险条款》及其附加险条款为天心区“二元民生保险”项目提供保险服务。为本项目建立专项服务团队,通过专门化的团队运作,做好本项目的承保服务、理赔服务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承保理赔渠道,制定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引进保险公司风控系统,制定好防灾防损宣传方案与服务方案。同时,建立切实可靠的质量考核制度,保证服务承诺如实履行。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根据项目要求,在报价中涵盖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签订投保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建西路支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916)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采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府公共安全责任保险条款》及其附加险条款为2021年天心区“二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承保服务: (1)设置承保服务团队 乙方项目总负责人:杨新伟联系电话********799 投保服务专员: 第一联系人:张雪娇 联系电话 158*****302 第二联系人:闵昭 联系电话 130*****975 (2)及时承保 乙方建立VIP绿色承保通道,需要承保出单时,乙方投保服务专员将进行全程服务,优先出具保险单后专门将保单送达甲方联系人处。以乙方收到全部有效资料之时起算: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直接联系投保服务专员办理,承保流程全部由专人即时操作并限时完成(在24个小时内办理完成),除特殊情况外,当日业务必须在当日完成承保,并由投保服务专员直接送达。 休息时间与节假日:联系投保服务专员办理,安排值班人员即刻完成承保出单工作。 (3)建立承保档案 承保出单后,乙方将所有投保资料及保单存根联进行整理并存档,如甲方有需求,可随时凭借介绍信进行查阅。 (4)建立承保内勤服务体系 建立定期联系制度,随时征求甲方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对服务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予以反馈。 ①对乙方服务人员在承保服务中有不满意的,可向乙方项目总负责人投诉,或直接拨打95585专线予以投诉。乙方服务人员如果被有效投诉,项目服务领导组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反馈,处理结果在一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投诉人。 ②在项目合同有效期内以及保单有效期内,服务团队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乙方将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并报送至甲方经办人员邮箱。 (5)电子化全网服务 365*24小时全国统一服务专线:95585 公司官方网站:www.cic.cn 理赔服务: (1)“VIP绿色快赔通道”服务 甲方为乙方重点客户,在理赔等方面享受VIP绿色通道服务,包括:优先、限时处理相关赔案,切实缩短理赔时效,提高服务质量。实行24小时“全程无忧”服务热线电话95585,实行服务小组24小时电话畅通制度,随时有专人服务,解除后顾之忧。实行365天24小时受理理赔资料制度,理赔部门均设有专人在节假日值班,受理交接赔案资料。 第一联系人:马俊联系电话152*****001 第二联系人:杨郝联系电话186*****777 (2)小额案件免查勘制度 乙方授权本项目每次事故5万元限额的快速处理权限。针对5万元以下案件,只需提相关案件证明资料即可,资料齐全后我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赔款支付。 (3)突发医疗费垫付服务 乙方对本项目实行突发医疗费垫付制度,对属于保险责任事故的紧急人伤案件的医疗费用进行垫付。 (4)配合施救承诺 乙方承诺坚持施救优先制度,在接到报案后,即刻派相关人员至施救现场查勘并协助现场施救,为客户单位处理事故提供支持。如有必要乙方可提供专业施救团队进行协助,并承担保险责任事故施救所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 (5)预付赔款承诺 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在保险责任明确但损失金额尚不能准确确定的情况下,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在收到预付赔款申请书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人体致残程度分级》等相关规定的预估情况,结合人伤实际救治费用情况,按预付估损金额50%的赔款。 (6)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乙方承诺将凭借自身的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积极建立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完善紧急预案。 (7)理赔服务时效
防灾防损服务: 乙方将为本项目安排一定的防灾防损经费,用于天心区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演练、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各类应急物资设备的采购或其他防灾减灾工作,工作方案由乙方结合甲方的实际需求进行制定,再提交甲方通过党组会集体决定,方案的实际、地点、内容都由甲方确定,乙方负责落实到位。工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安全知识宣传、组织专项培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组织专项应急演练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双方根据银保监局相关行业标准、本项目采购需求及保险服务采购合同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详见《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府公共安全责任保险条款》及其附加险条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7.违约责任详见《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府公共安全责任保险条款》及其附加险条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年1月1日零时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服务范围 乙方采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府公共安全责任保险条款》及其附加险条款为本项目承担保险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如下: (1)保险对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天心区户籍的自然人(包括天心区行政区在编人员、区域内务工、就学、旅游等自然人)、拥有天心区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居民,常住人口66.6万。 (2)保障责任范围: 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全年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各项责任赔偿限额如下:
被保险人因遭受上述意外伤害,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赔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具体对应比例如下表: 意外伤残等级理赔比例表
11.2服务期限: 保险期限一年。 11.3其他条款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项参照乙方出具保单及保险条款办理。 11.4解决争议的方法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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