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总工会“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活动物资中标结果

芙蓉区总工会“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活动物资中标结果


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活动物资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CS-********0116-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厨王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活动物资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FRCG-********0116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大米稻谷每件含10kg/袋*1袋或5kg/袋*2袋1550182900
2食用油油菜籽5L/桶155085250
3面条淀粉及淀粉制品15支/箱,800g/支1550190650
合计金额小写:458800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伍万捌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大米,中粮皇家粮仓红虾谷小丝苗米5KG/袋*2袋,1550份,单项金额182900元;

2、食用油,5L金健原味菜籽油,1550桶,单项金额85250元;

3、面条,金健鸡蛋麦芯挂面800g*15支,1550箱,单项金额190650元;

4、总共金额4588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接采购人指定日期通知后两个工作日交货。2021年2月5日18:00之前交货。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上门。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供应商承担签发前的一起风险、责任和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58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凌路支行(湖南厨王粮油食品有限公司:4305 0180 3652 0000 0466)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际相关标准;

5.2.2、无腐烂、发霉、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品牌、规格、数量与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一致;

5.3.2、无腐烂、发霉、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采购人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6.2、采购人有权监督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并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6.3、采购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

6.4、供应商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6.5、供应商有义务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7.违约责任

7.1、供应商无能力交付货物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不能交付货物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每日偿付货物款总额0.3%的违约金(逾期的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按无能力交货处理)。

7.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年2月4日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人民东路189号719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18栋1801室
法定代理人:刘瑜法定代理人:何瞳瞳
委托代理人:郭坤州委托代理人:何瞳瞳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活动 送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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