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芙蓉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中标结果
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芙蓉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中标结果
长沙市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芙蓉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CS-********0078-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乐思检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芙蓉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FRCG-********0078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芙蓉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项目 金额明细:详见附件列表之最终报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1-02-04——2021-06-03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日历日)内提交技术大纲,技术大纲审核通过后7天(日历日)内提供样板检测路段成果,合同签订后90天(日历日)内完成全部管道普查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120天(日历日)提交排水管网二维查询展示系统、其他评估报告、病害处置建议和纳污区排水设施系统提质增效和补短板工作建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按实结算的模式进行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数量,支付实际应付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实际应付金额的5%。财政部门有规定的按财政规定执行支付。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湘阴支行(湖南乐思检测有限公司:****************0486)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合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项目验收要求 (1)本项目按简易程序验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要求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是作结算送审和项目付款的必要凭证。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 (1)必须向乙方提供检测所需的必要资料;(2)指派专人负责本检测项目的协调工作;(3)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测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乙方:(1)严格按照合同和甲方要求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数据客观公正;(2)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3)按照合同和甲方要求,及时提交各项检测成果;(4)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上路作业前的各种手续,严格遵守现场作业的各项法律、法规,配合甲方做好现场检测的安全工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接受现场交警和路政安全部门的管理;(5)负责检测期间现场检测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乙方在外业检测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致使乙方工作人员或第三方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6)自觉遵守甲方有关的工程廉洁规章制度。 7.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尽职尽责,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工作。非因甲方原因导致逾期完成的,乙方应当以本年度合同总价款为基数,按照逾期一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且应当尽快完成未完成的工作。(2)若乙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的工作进度完成检测工作,经甲方催告后的五日内明确拒绝继续完成,或是经甲方催告后的十日内仍未完成全部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和为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合理费用。甲方为完成剩余检测工作而另行委托第三方继续进行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11.其他条款 详见附件列表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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