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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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项目地址:包河区
财政委托编号: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立时间:2020-11-27 09:30:27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09点3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BHZ03350
项目名称: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8日09:00至2020年12月04日17: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09点3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118号行政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3357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忠凯
电话:0551-66223733、66223645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
标段简称: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1725436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瑶海支行
户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0000536770766600022714
开户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瑶海支行

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项目地址:包河区
财政委托编号: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立时间:2020-11-27 09:30:27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09点3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BHZ03350
项目名称: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8日09:00至2020年12月04日17: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09点3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118号行政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3357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忠凯
电话:0551-66223733、66223645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
标段简称: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1725436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瑶海支行
户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0000536770766600022714
开户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瑶海支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原项目编号:2020BFBHZ03350

原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无标题文档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BHZ03350
项目名称: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1年1月22日09点30分”;



2.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6号开标室”;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1“护眼教室灯”技术参数及要求“1、壳体材料”中原为:“1) 产品整灯尺寸:长等于1200mm±10mm,宽等于300mm±10mm,厚等于11mm±5mm;”;



现变更为:“1) 产品整灯尺寸:长≥1100mm,宽≥270mm,厚≤20mm”;



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2“黑板专用灯(书写板灯)”技术参数及要求“1、壳体材料”中原为:“长度1200~1300mm”;



现变更为:“长≥1100mm”。



5.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1“护眼教室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原为:“2)一体化轻质高强度铝型材面框,表面细腻均匀哑光白静电喷涂,背板为优质镀锌板,耐冲击不易变形,导光板≥3mm的PMMA材质的导光板,采用激光打点工艺,保持光效的均匀和长时间使用不发黄。”;



现变更为:“2)一体式LED微晶防眩面板灯、灯具边框采用铝型材,表面亚光白静电喷涂,背板为优质镀锌板,PMMA材质的导光板,采用激光打点工艺。”。



6.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1“护眼教室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12条“防眩光”的要求现变更为:“12、防眩光:环境眩光值<16(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



7.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1“护眼教室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原为“★3、光源类型:采用知名品牌LED灯珠。”;



现变更为“3、光源类型:采用LED灯珠。”。



8.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2“黑板专用灯(书写板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原为“★3、光源类型:采用知名品牌LED灯珠。”;



现变更为“3、光源类型:采用LED灯珠。”。



9.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1“护眼教室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原为“14、频闪和闪烁:光输出波形频率f>3125Hz,按IEEE 1789:2015评估,光频闪的危害应为无显著影响”;



现变更为“14、频闪检测结果为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



10.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2“黑板专用灯(书写板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原为“12、频闪和闪烁:光输出波形频率f>3125Hz,按IEEE 1789:2015评估,光频闪的危害应为无显著影响”;



现变更为“12、频闪检测结果为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



1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2“黑板专用灯(书写板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9条原为“2)近紫外:≤2/w.m-2”;



现变更为“2)近紫外:≤8/w.m-2”。



1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体系认证”第2条要求原为:“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得1分。”;



现变更为:“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得1分”。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1“护眼教室灯”和序号2“黑板专用灯(书写板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2、灯具吊杆”的要求?
答:满足该条件要求的不少于三家,不具备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理由如下:
该要求符合包河区现有教室实际情况,尺寸只做了范围要求,并未限定某一固定尺寸;预埋件承重不少于灯具重量10倍是安装设计要求,与实际安装安全的需求相符合。
2.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1“护眼教室灯”、序号2“黑板专用灯(书写板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驱动电源”的要求?
答:满足该条件要求的不少于三家,不具备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理由如下:
依据国标 GB 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9.2 和10.3 要求,驱动的安装方式:教室灯与黑板灯都属于LED灯,但两者的使用功能和场地完全不同,教室灯是为照亮学生课桌及教室内环境灯光设计,整体灯具为平吊灯具出光口向下照亮,为了更方便的维护所以为外置电源;黑板灯是为特定照亮书写黑板而设计,且需要调节角度,为更方便灯具横向和纵向调节,故使用内置电源,不会因为电源而显得灯具突兀。
3.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2“黑板专用灯(书写板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8条“书写板面照度均匀度”的要求?
答:满足该条件不少于三家,不具备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理由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完成改造的教室达到黑板维持平均照度值≥550Lx,其照度均匀度≥0. 85。验收合格后免费五年质保,第六年检测结果黑板面平均照度不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8。两处不矛盾,书写无错误。随机抽查,不规定检测抽查的教室面积,不调剂教室间灯具数量。每间教室均需达到采购需求标准,由中标人解决。
4.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标注“★”的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会导致投标无效?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规定,标注“★”的条款,每一项负偏离扣5分。
5.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1“护眼教室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17条、序号2“黑板专用灯(书写板灯)” 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15条?
答:满足该条件要求的不少于三家,不具备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理由如下:
根据GB/T 3768-2017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要求教室噪声满足平均声压级≤18db。且噪音限值为LED灯具的重要应用参数,且为实际采购需求。
6.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1“护眼教室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16条、序号2“黑板专用灯(书写板灯)” 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14条?
答:满足条件不少于三家,不具备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理由如下:
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提供相关达标检测报告,既是符合国标 GB/T 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的测定》和 国标 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也是对学生和教师健康的有效保护,并非属于排斥潜在的供应商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综合考虑,采购人优先选择更优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教室护眼灯和黑板专用灯属于照明电器产品,均要求符合国家公布的《照明电器产品有毒有害物质要求》、《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
7.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1“护眼教室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10条要求?
答:满足条件不少于三家,不具备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理由如下:
依照《CQC3155-2016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CQC16-465199-2020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规则》和《GBT 20145-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要求,综合考虑,采购人优先选择更优产品。
8.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中“所投产品综合实力”“(1)所投黑板专用灯(书写板灯)在C0-C180面光束角95°土3°,C90-C270 方向光束角50°土3°,得2分;所投护眼教室灯C0-C180面光束角85°±3°,C90-C270 方向光束角85°±3°,得2分;本项满分4分。”的要求?
答:满足该条要求的不少于三家,不具备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理由如下:
根据《CQC3155-2016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和《GB 7793-2010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要求,书写板灯具C0-180平面配光曲线应是对称的,C90-270平面的配光曲线宜是非对称的,黑板专用灯为典型的非对称配光产品,对于黑板灯的特殊照射面,光束角是最重要的一项参数之一。根据《CQC3155-2016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和《GB 7793-2010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教室照明产品在按预定设计要求使用时,应符合平均照度、UGR、均匀度的要求,三者相互制衡,综合起来就必然有一个最佳的光束角,因此光束角是反应灯具光品质的一个重要参数,因此综合市场上各类产品,为确保产品质量,采购人有权选择更优产品。
9.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体系认证”第1条要求?
答:满足条件不少于三家,不具备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理由如下:
本项目涉及学生安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保障学校及学生安全的重要条件,采购人有权选择优质供应商。
10.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中“所投产品综合实力”中要求的“(3)所投护眼教室灯、黑板专用灯(书写板灯)有独立的IP40检测报告。每种满足以上要求的产品得1分,满分2分。”,请问如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IP40的系统性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答: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即可。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118号行政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3357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0551-66223923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原项目编号:2020BFBHZ03350

原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无标题文档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BHZ03350
项目名称: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接采购人通知现暂缓本项目采购活动,重新启动时间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118号行政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3357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0BFBHZ03350
二、项目名称: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米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C座1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肆拾陆万贰仟陆佰捌拾捌元整(大写)(¥24626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护眼教

室灯

浙江凯耀

照明

RY-PLU1436J

4527 套

408 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正,汪自浒,吴东升,卢海波,王世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2487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118号行政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3357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忠凯
电话:0551-66223733、66223645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合同编号:

2020BFBHZ03350-001

合同名称: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项目编号:

2020BFBHZ03350

项目名称: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供应商(乙方):

安徽米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安徽省

所属行业:

合同金额:

246.2688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02月04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1年02月22日

代理机构: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包河区部分学校普通教室灯光改造中标公示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光 教室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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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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