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固城水厂二期工程-中标公告

清丰县固城水厂二期工程-中标公告

河南省鸿鑫健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丰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清丰县固城水厂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丰县固城水厂二期工程;
2、项目编号:HXJD-PY-2020-027
3、建设地址:清丰县政通大道;
4、建设内容:扩建规模5万吨/日,新建稳流配水机械混合井一座;网格絮凝池1组2座;平流沉淀池1组2座;气水反冲洗滤池1座;清水池1座。对送水泵房和加药间进行扩规模改造,配套厂区管道、道路、绿化等工程。已批复的勘察设计费、工程费为4529.92万元,以最终结算价为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其中勘察包括工程测量、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工 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招标过程

本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2021年01月2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有4家。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名:河南禹宏实业有限公司

第二名: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

第三名:河南正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禹宏实业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94.93%

工期:工 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易宏伟 注册编号:豫********2429

项目设计负责人:刘友荣 证书编号:CS********9

设计业绩1:安阳市第四水厂二期工程

合同金额:224.8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设计业绩2:开封市新区二水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一标段)

合同金额:71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

联合体成员: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94.98%

工 期:设计服务期限:30 日历天,施工工期:150 日历天;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彭志兵注册编号:豫********8101

项目设计负责人:韩宝平证书编号:CS********6

设计业绩:海淀北部地区永丰调蓄水厂(配水厂)工程

合同金额:189.38 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施工业绩:邓州市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PPP 项目(一期工程)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人口39.6万人(含赵集镇、孟楼镇区供水工程)

合同金额:15097.88万元

开工时间: 2018年9月20日 竣工时间: 2020年3月19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94.95%

工 期:设计服务期限:30 日历天,施工工期:150 日历天;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梁艳 注册编号:豫********1671

项目设计负责人:乔海兵 证书编号:CS********1

设计业绩1:唐河县城河西城区供水工程

合同金额:168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设计业绩2:长垣市第二水厂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435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略)

、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1年02月23日至2021年02月25日。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发布媒体: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清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清丰县黄河路
联 系 人:刁先生
电 话:182*****685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鸿鑫健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与开州路交汇处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66*****123

清丰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2月2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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