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东方御府景观工程I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高速东方御府景观工程I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高速东方御府景观工程II标段 | |
项目编号 | WH24GC2021QT9581 | |
标段名称 | 高速东方御府景观工程II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24GC2021QT958102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芜湖经开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梦溪路与纬一次路交口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 0553-216599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一期6号楼7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贾工 15256545661 0551-65772770-72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2月5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杭州萧山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5037534.39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谢龙锋 | |
工期(天) | 12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本工程图纸设计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公示业绩:淮矿地产铜陵东方蓝海项目住宅地块景观绿化及室外道排一标段工程 金额:35358888元 验收时间:2019.10.28 2.公示业绩:南昌路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金额: 30450081.91元 验收时间:2020.9.18 3.公示业绩:天下名筑(合肥)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二标段) 金额:14573030.69元 验收时间:2019.1.31 4.公示业绩:舜耕华府小区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金额: 18136159.41元 验收时间:2019.10.15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洪城市政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4849763.53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左雪琴 | |
工期(天) | 12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本工程图纸设计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公示业绩:大新5号地保障房项目配套附属工程外景绿化、雨污水及相关附属工程 金额:22573298.82元 验收时间:2021.1.4 2.公示业绩:蜀山区蜀南新苑二期景观、道排、围墙、门卫等零星工程 金额:21160006元 验收时间:2020.1.16 3.公示业绩:高速·时代御府项目A2区景观工程 金额: 25152504.86元 验收时间:2020.9.25 4.公示业绩:浦口区江浦街道巩固6号地保障房项目景观绿化、道路、雨污水及附属工程 金额: 24540585.88元 验收时间:2020.11.16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鄢陵县昊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4865851.06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崔伟方 | |
工期(天) | 12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本工程图纸设计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公示业绩:圃田嘉园(圃田乡棚产区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一标段 金额:20834686.43元 验收时间:2018.1.16 2.公示业绩:郑东新区刘集02号安置区三期项目(豫兴家园)景观绿化施工第二标段 金额:36143850.72元 验收时间:2018.6.22 3.公示业绩:盛业·清华园园村景观工程 金额:27999484.12元 验收时间:2018.1.30 4.公示业绩:白沙组团雁鸣社区B区景观、雨污水等室外配套工程(第一标段) 金额:12379127.19元 验收时间:2019.2.12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转款到指定账户; 河南省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及企业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 广州搏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投标函中的项目负责人无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上海强迅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安徽九叶建设有限公司:因其为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废除其二标段投标资格,其价格参与基准值计算。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a值:82;b值:91;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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