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环保局固定污染源排污第三方审核机构招标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盘山县环保局固定污染源排污第三方审核机构招标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盘山县环保局固定污染源排污第三方审核机构招标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发稿时间 :2021-02-23 阅读次数:】

盘山县环保局固定污染源排污第三方审核机构招标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PJT********03/2021-007
二、项目名称:盘山县环保局固定污染源排污第三方审核机构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段名称: 盘山县环保局固定污染源排污第三方审核机构招标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1201)
中标(成交)金额:652,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晓庶、蔡旺、孟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山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盘山县新县城政府综合楼2号楼
联系方式:156*****077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品
电话:****-*******
十、附件
01包中标产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652000.000
需求响应表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商品名称
招标需求
响应需求
偏离*
偏离说明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聘请第三方审核
二、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要求,各省市区针对辖区内所有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填报、审核以及登记的企业进行摸排,并针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排污许可等级划分以及在划分后进行相应排污许可登记以及审核工作。
1、项目要求
盘山县辖区内共涉及企业1305家,要求完成排查、登记及审核发证工作。目前,经过前期初步摸排、甄别以及等级划分工作,确定辖区内企业中重点管理企业28家、简化管理企业91家、排污登记类企业736家,核实不予核发或登记企业共450家。
(1)企业宣贯以及培训
根据盘山县辖区内的企业情况,要求第三方配合盘山县环保局制定排污许可企业宣传和教育的执行计划,根据计划进行辖区内企业所属行业等特点进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以及普查工作,确保排污许可制推行过程中,将企业对排污许可方面的认知以及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2)完成时间的要求
根据盘锦市环保局的要求,所有排污许可发证以及等级程序都需要提前完成,按照盘锦市环保局要求的实现,要求第三方按照摸排、登记、发证的相关程序准确无误的落实到位,确保100%完成市环保局要求的时间以及程序要求。
2、成果要求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要求,完善排污许可发证企业的发证程序。
提供各企业的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意见。
三、执行标准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JH819-2017)
四、质量要求
投标单位应熟悉盘山县基本情况,能够快速准确的完成国家对于排污许可证发放程序的要求以及盘锦市环保局下发的时间要求。
五、验收标准
针对辖区内企业的排污许可登记以及发证工作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要求完成发证程序并提供各企业的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意见。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聘请第三方审核
二、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要求,各省市区针对辖区内所有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填报、审核以及登记的企业进行摸排,并针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排污许可等级划分以及在划分后进行相应排污许可登记以及审核工作。
1、项目要求
盘山县辖区内共涉及企业1305家,要求完成排查、登记及审核发证工作。目前,经过前期初步摸排、甄别以及等级划分工作,确定辖区内企业中重点管理企业28家、简化管理企业91家、排污登记类企业736家,核实不予核发或登记企业共450家。
(1)企业宣贯以及培训
根据盘山县辖区内的企业情况,要求第三方配合盘山县环保局制定排污许可企业宣传和教育的执行计划,根据计划进行辖区内企业所属行业等特点进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以及普查工作,确保排污许可制推行过程中,将企业对排污许可方面的认知以及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2)完成时间的要求
根据盘锦市环保局的要求,所有排污许可发证以及等级程序都需要提前完成,按照盘锦市环保局要求的实现,要求第三方按照摸排、登记、发证的相关程序准确无误的落实到位,确保100%完成市环保局要求的时间以及程序要求。
2、成果要求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要求,完善排污许可发证企业的发证程序。
提供各企业的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意见。
三、执行标准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JH819-2017)
四、质量要求
投标单位应熟悉盘山县基本情况,能够快速准确的完成国家对于排污许可证发放程序的要求以及盘锦市环保局下发的时间要求。
五、验收标准
针对辖区内企业的排污许可登记以及发证工作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要求完成发证程序并提供各企业的排污许可技术评估意见。
无偏离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1年0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第三方 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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