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安置房(HB1-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的中标结果公告
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安置房(HB1-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的中标结果公告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安置房(HB1-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海沧区2019年第十五批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海发投【2019】1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建发兆诚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片区,东孚西二路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基坑周长约756米,基坑面积约 33420平方米,基坑开挖最大深度约12.3米,最大建筑高度116.6米。建安投资约3939.36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地基基础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临时用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清表、场平、土石方(开挖至黄海高程11.8)、土钉支护、钻孔灌注桩围护、砼护壁、锁口梁、锚索、冠梁(包括基槽开挖)、高压旋喷桩、截排水沟、集水井、降水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基坑开挖最大深度约12.3米,最大建筑高度116.6米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基坑开挖最大深度约12.3米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其中围护桩,高压旋喷桩及第一道冠梁工期为55天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7-15 09:00:00 至 2020-08-13 10:3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最新版)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08-13 10: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建发兆诚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34层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8@qq.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江巧鸾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邮编: 361011
电子邮箱: ********7@qq.com
传真: ****-*******-80
联系人:唐瑶、林惠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362 号建设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 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安置房(HB1-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2 章投标须知”-“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其他”- “六、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修改或补充内容如下:”- “14、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21、补充条款’,内容如下”-“(三)计价约定”第(14)条款内容修改为:“(14)、承包人须充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厦门市建设工程围挡(2017版)施工标准,严格按照本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等相关规定和发包人对现场实际要求进行现场围墙的施工,本工程施工围挡由基坑支护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围挡长度暂估按842.24米,单价按照480元/m包干计取,施工围挡长度根据实际的施工长度进行结算。上述施工围挡费用由基坑支护施工单位和主体承包人共同承担,基坑支护施工单位承担10%的施工围挡费用,基坑支护施工单位在主体承包人进场前移交给主体承包人,主体承包人承担90%的施工围挡费用,费用由主体承包人直接拨付给基坑支护施工单位。交接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此条款为明确主体承包人和基坑支护施工单位关于施工围挡的分摊原则,各单位应承担的围挡费用已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不另行计价,不因此条款而以变更签证的形式增加总造价。”。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2 章投标须知”-“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其他”- “六、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修改或补充内容如下:”- “14、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21、补充条款’,内容如下”-“(三)计价约定”第(17)条款内容增加:“本工程现场没有场地堆放土石方,土石方开挖后按全部外运考虑(除基础、排水沟、集水坑回填用土外),土石方外运运距按7公里包干计入,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土方弃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且满足《厦门市马銮湾新城开发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銮湾新城片区建设工程土方调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马指综〔2020〕3号)》的要求;实际外运运距不同不予调整。回填土土方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干使用,中标后不再调整。结合地勘资料,本工程涉及的土石方均按三类土套价,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若遇部分石方开挖量,不予增补造价。”。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2 章投标须知”-“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其他”- “六、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修改或补充内容如下:”- “14、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21、补充条款’,内容如下”-“(三)计价约定”第(21)条款内容修改为:“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计入基坑支护工程中的暂列金额中,按实结算。” 四、本项目的建设单位由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变更为: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涉及相应内容均做修改。 五、本工程施工图纸有变更,为便于投标人查阅,招标人统一重新发布,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以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一发布的电子图纸(日期:2020年11月18日)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其他文件”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六、因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已做调整,之前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二所发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日期:2020年11月18日)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七、本次答疑纪要附件明细: 附件一:电子图纸(日期:2020年11月18日)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编制日期:2020年11月18日) 八、本工程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待定,现修改为2020年12月16日13时30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九、招标文件、答疑一、答疑二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项目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11月18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11月18日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四)
工程名称 | 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安置房(HB1-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施工图纸有变更,为便于投标人查阅,招标人统一重新发布,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以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一发布的电子图纸(日期:2020年11月27日)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其他文件”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二、因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已做调整,之前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二所发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日期:2020年11月27日)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删除涉及“临时用水”相关内容及约定。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2 章投标须知”-“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其他”- “六、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修改或补充内容如下:”- “14、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21、补充条款’,内容如下”-“(三)计价约定”第(17)条款内容修改为:“土石方工程:①土石方工程量根据原始测绘地形图、约定的开挖标高及基坑支护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定额规定计量原则进行计算的,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相关单价和取费均已根据设计图纸、地勘资料、现场实际标高等情况综合考虑计价,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内临时建筑、杂草、树木、清理淤泥、流沙,降、排水等一切相关费用,并考虑了可能发生的土头消纳费及实际运距),中标后不得因上述存在因素提出费用增补及消极怠工。②考虑机械施工,人工配合按5%计算;本工程现场没有场地堆放土石方,土石方开挖后按全部外运考虑(除基础、排水沟、集水坑回填用土外),土石方外运运距按包干计入,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土方弃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且满足《厦门市马銮湾新城开发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銮湾新城片区建设工程土方调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马指综〔2020〕3号)》的要求;实际外运运距不同不予调整。回填土土方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干使用,中标后不再调整。③本工程土石方外运已考虑采用经核准的智能型渣土车运输建筑废土(含石渣等)(相应定额自卸汽车消耗量已乘系数1.33),现场实际施工如未采用经核准的智能型渣土车,则需扣回相应的费用;④本工程渣土收纳费已统一计入暂列金中;⑤结合地勘资料,本工程涉及的土石方均按三类土套价,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若遇部分石方开挖量,不予增补造价。⑥本工程工期较赶,土石方均需考虑白天及晚上的运输费用,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调整。”。 五、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第(1)条修改为:“(1)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委托其他单位负责施工到位,发包人组织移交给承包单位。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的相关手续,所产生设计、施工、监理及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支付(自行办理缴款委托)。承包人需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如出现延迟缴费所产生的滞纳金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综合施工需要、现场实际情况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行解决施工现场雨污水的排放,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同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包括施工便道、办公场所等需要向主管部门进行土地租赁,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六、本次答疑纪要附件明细: 附件一:电子图纸(日期:2020年11月27日)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编制日期:2020年11月27日) 七、本答疑与招标文件、答疑一、答疑二、答疑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 ||||
招标人:厦门建发兆诚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11月27日 |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11月27日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为E****************001的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安置房(HB1-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2020年12月16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 日至2020年12月 20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无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无
四、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标段: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安置房(HB1-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 |
投标人 | 原因 |
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资质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主要投标内容:
标段: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安置房(HB1-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 |||||||||||
中标排名顺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暂列金额(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 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厦门树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8 | / | *******.63 | 120 | 合格 | 刘艳 | /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泓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 | / | *******.63 | 120 | 合格 | 江骥 | /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日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7 | / | *******.63 | 120 | 合格 | 汤述阳 | /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闽113141414900 | / |
六、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厦门建发兆诚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 号建发国际大厦 34 层
招标人联系方式:江巧鸾,****-*******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为E****************001的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安置房(HB1-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2020年12月16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 日至2020年12月 20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无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无
四、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标段: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安置房(HB1-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 |
投标人 | 原因 |
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资质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主要投标内容:
标段: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安置房(HB1-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 |||||||||||
中标排名顺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暂列金额(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 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厦门树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8 | / | *******.63 | 120 | 合格 | 刘艳 | /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泓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 | / | *******.63 | 120 | 合格 | 江骥 | /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日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7 | / | *******.63 | 120 | 合格 | 汤述阳 | /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闽113141414900 | / |
六、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厦门建发兆诚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 号建发国际大厦 34 层
招标人联系方式:江巧鸾,****-*******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001的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安置房(HB1-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于2020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0日止,将评标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结束后招标人已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中标情况公布如下:
中标人 | 厦门树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28元 | 项目负责人 | 刘艳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秋红、罗联昌、吴晓军、吴玉妹、郑林
招标人名称:厦门建发兆诚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 号建发国际大厦 34 层
招标人联系方式:江巧鸾,****-*******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签名专用章)(电子签名专用章)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001的马銮湾新城孚中央北安置房(HB1-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于2020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0日止,将评标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结束后招标人已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中标情况公布如下:
中标人 | 厦门树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28元 | 项目负责人 | 刘艳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秋红、罗联昌、吴晓军、吴玉妹、郑林
招标人名称:厦门建发兆诚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 号建发国际大厦 34 层
招标人联系方式:江巧鸾,****-*******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签名专用章)(电子签名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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