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项目立项的复函(厦海发投审函【2020】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海沧街道、东至兴港路、南至南海三路、西至海景路、北至马青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范围主要包括兴港路、南海三路、渐美路、渐美东路、兴港二路等道路。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雨污水管道、雨污水检查井、污水截流井、雨水口,修复现状管道、检查井,破除及恢复路面、绿化等,建安工程费约651.24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故设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职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 号)》 市政公用工程中排水管道工程中型工程“管径0.8~1.5米”,本工程最大管径为DN1000,故本项目为中型工程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 级别。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1-21 00:00:00 至 2020-12-21 10:3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 V5.0.0 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12-21 10: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厦门海沧南海三路 1188 号城建大厦

邮编: 361026

电子邮箱: ********9@qq.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林小明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坪山南里64号融信中心写字楼九层 916

邮编: 361026

电子邮箱: xmxyzj@126.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谢凤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

招标标段

施工招标 共2页 第1页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 一、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11条款“分包”内容修改如下:“允许,允许分包内容: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施工能力,施工过程中应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非开挖管道修复,因工艺特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具体施工工艺及做法详见《厦门市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厦污指办【2020】11号文)),承包人需同时具备相应专业施工能力,否则应分包给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施工。”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34.2条款“其他”中第4点修改如下:“4.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4 章 “第 3 节 专用合同条款”3.5.2修改如下:“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其工程随意分包,如确需分包,必须满足“建筑法”分包条件,要求分包给具有同规模施工经历并有良好资信的具备相应专业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承包人需将分包人的资质、分包人的业绩、分包内容和分包合同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核准后方可分包。

(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4 章 “第 3 节 专用合同条款” 3.5.2修改如下:“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施工能力,施工过程中应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

企业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

四、招标文件原内容如与本纪要表述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纪要内容为准。

五、本答疑纪要为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项目法人):(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11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11月27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

招标标段

施工招标 共2页 第1页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原发布图纸作废,以本次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的施工图纸为准。请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p://117.25.161.110:7070/xmjy/)”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因本工程施工图纸变更,导致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故原《工程量清单》全部作废,以本次发布、编制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p://117.25.161.110:7070/xmjy/)”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4节中“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内容修改详见附件一。

四、招标文件原内容如与本纪要表述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纪要内容为准。

五、本答疑纪要为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项目法人):(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12月15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一: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工程名称: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质量等级

推荐品牌

备注

品牌一

品牌二

品牌三

品牌四

品牌五

1

限流阀、拍门

详设计图纸

合格

晟禾

明朗

海澄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为E****************001的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2020年12月21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4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无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无

四、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标段: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

投标人

原因

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主要投标内容:

标段: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

中标排名顺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暂列金额(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

厦门市翔天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180

合格

钟先瀚

/

二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源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180

合格

王东伟

/

二级

********2637

/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恒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180

合格

张丽诗

/

二级

****************

/

六、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厦门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厦门海沧南海三路1188号城建大厦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为E****************001的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2020年12月21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4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无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无

四、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标段: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

投标人

原因

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主要投标内容:

标段: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

中标排名顺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暂列金额(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

厦门市翔天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180

合格

钟先瀚

/

二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源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180

合格

王东伟

/

二级

********2637

/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恒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180

合格

张丽诗

/

二级

****************

/

六、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厦门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厦门海沧南海三路1188号城建大厦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招标编号:E****************001 的 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于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4日止,将评标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结束后招标人已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中标情况公布如下:

中标人

厦门市翔天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钟先瀚

工期

180日历日

质量标准

合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虹、吴国栋、叶汉海、李晓红、陈春椿。


招标人名称:厦门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厦门海沧南海三路1188号城建大厦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子签名专用章)(电子签名专用章)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招标编号:E****************001 的 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于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4日止,将评标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结束后招标人已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中标情况公布如下:

中标人

厦门市翔天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钟先瀚

工期

180日历日

质量标准

合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虹、吴国栋、叶汉海、李晓红、陈春椿。


招标人名称:厦门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厦门海沧南海三路1188号城建大厦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子签名专用章)(电子签名专用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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