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铜官区新冠肺炎防疫物资双光谱测温仪采购成交公告
铜陵市铜官区新冠肺炎防疫物资双光谱测温仪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铜陵市铜官区新冠肺炎防疫物资双光谱测温仪采购
项目编号:H2025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9月30日
采购日期:2020年10月21日上午9:30时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科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599号海雨大厦
成交金额:295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铜陵市铜官区新冠肺炎防疫物资双光谱测温仪采购,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品牌 | 单位 | 数量(瓶) | 单价(元) |
1 | 双光人体智能测温摄像机 | TSC620-K-2HK | 安徽清新互联 | 台 | 15 | 19666 |
评审委员会名单:方勇、丁宏度、张昌洋、丁应良、宋瑜
采购人名称:铜陵市铜官区商务局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政府7楼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180*****899
采购机构名称: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冠商务大厦1016室
项目负责人:伍工
联系电话:188*****009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要求
收费金额:4000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铜冠商务大厦1016室,电话:188*****009,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官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陵市铜官区商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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