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2021年2月2日,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于2021年2月2日对福州梅百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福州梅百华青梅文化创意园”和福州市樟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的“闽台特色水果四季采摘园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专家组听取项目单位汇报,经实地查看,逐项核对、讨论质疑,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1.福州梅百华青梅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总投资174.9716万元,承建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齐全,完成批复项目建设内容,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和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拟下达补助资金80万元。
2.闽台特色水果四季采摘园建设项目总投资261.40万元,承担单位根据批复文件要求,完成“果园道路、农业五新技术示范”等部分建设内容;休闲观光设施建设部分除1个20m*60m观景平台外,其余部分均已完成,且符合要求。该单位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和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20m*60m观景平台建设部分不予验收,该项预算投资10.4602万元,按比例换算扣除补助资金5万元;其他部分符合项目验收要求,拟下达补助资金80万元。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2月23日-3月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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