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Q-YHZFCG-2021-15)台州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
(HQ-YHZFCG-2021-15)台州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
一、项目编号:HQ-YHZFCG-2021-15
二、项目名称:台州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975000(元) | 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环保大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台州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 台州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成杰,陈永剑,沈贤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地 址:台州市玉环市南浦路与金海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芦浦科技综合大楼南侧约50米)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807-31056
质疑联系人:李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玉环市李家小区二期3号楼150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020
质疑联系人:林乐勇
质疑联系方式:180*****9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玉环市广陵路130号财政大楼5楼
传真:/
联系人 :谢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02月10日
2021年02月24日
附件信息:
********29/20212/d7c64967-8de5-4f7a-951b-7ac9b382e8a9">2021-15玉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最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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