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碳源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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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GK-********0022-1
采购人(全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凯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城南污水处理厂碳源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002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城南污水处理厂碳源采购项目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详见附件5700*******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伍佰伍拾捌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总计;5700吨


3.2 履行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槽罐车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位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三个月凭送货单、签收单结算一次,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三个月凭送货单、签收单结算一次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三个月凭送货单、签收单结算一次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三个月凭送货单、签收单结算一次
4.2收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湖南凯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0*****040005144)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液体乙酸钠:含量25%,COD195000,BOD146300。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及合同验收标准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违约责任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县经开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车站北路70号万象新天公寓5栋1704房
法定代理人:黄红旗法定代理人:邓娟
委托代理人:黄建峰委托代理人:尹博凯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碳源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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