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关于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关于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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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A****************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投资和发行非标专项债筹集,招标人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本项目概况:建设用地面积81946㎡;建筑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二类工业工地;容积率:≤2.2;建筑总高≤60m;停车位按0.3辆/100m2配置。。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现场服务。包括本项目规划范围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基坑围护、勘探点设计、水、电(含弱电、电力扩初设计)、智能化、消防、暖通(含通风、排风、新风、集中供暖供冷等)、抗震支架、二次供水、钢结构、网架、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围墙及门卫)、亮化、室外道路及管线配套工程、外墙设计(含幕墙、雨棚等)、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百分之一公共文化工程、停车场、二次深化设计、节能评估等规划部门标注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设计深度必须达到施工要求,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现场服务、竣工验收,设计成果汇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工作等后续服务。
【001】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行业设计(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的国内设计单位,并自201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后承担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厂房项目工程的设计业绩。 2 项目总监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2月04日 10时30分00秒---2021年02月25日 10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注册成为我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02月25日 10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玉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递交地址: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不见面开标直播间1(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1年02月25日 10时3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5日 10时3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招 标 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玉环市芦浦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38*****2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兴苑13号小区18栋2楼2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82*****3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1 | 图纸:161*****12872000" target="_blank">附件资料.zip 招标文件:161*****14307003" target="_blank">zb.pdf 招标公告附件:161*****03924002" target="_blank">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pdf |
关于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的变更公告
关于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的澄清与修改1)本次设计招标不再增加“玉环芦浦镇红沙塘区块BXE032-0409”地块,详见补充文件(二)。与之相关的设计工作及要求等招标内容删除。其他不变。
二、监督部门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76-********
招 标 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玉环市芦浦镇莲花岙1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电话:138*****2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兴苑13号小区18栋2楼2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电话:182*****3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澄清修改文件:161*****83203002" target="_blank">澄清修改文件[3].pdf 图纸:161*****83203003" target="_blank">附件资料.zip 招标文件:161*****83203004" target="_blank">zb.pdf |
关于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的变更公告
关于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的澄清与修改1)本次招标设计地块增加“玉环芦浦镇红沙塘区块BXE032-0409”地块,增加用地约97亩,均用于半导体芯片生产产业,原123亩用地用于智能制造和电子信息产业。
因此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更改为146633平方米(约合220亩)。相应建设地址更改为玉环芦浦镇红沙塘区块BXE032-0409、BXE032-0416地块。
3)本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变更为玉环红卫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本项目设计费有效投标报价明确为单价报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设计费不超过18元,投标时不再填报设计费总价,投标时须填报的“附件一、投标承诺书”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
设计任务结束后,设计费结算价格=施工图(审查后)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设计费。
在计算设计费时,如存在设计套用情况(即出现2幢及以上建筑的设计一致)的,则第1幢建筑计算全部面积,除第1幢外其他建筑均计算50%面积。
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8)计算。
5)本项目相关附件资料重新提供,请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资料2.7.zip”,与原附件不一致的以本附件为准。
上述补充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补充文件为准。
附件一、投标承诺书
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
投标承诺书
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我方已收到编号为玉建招备[2021]号的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全部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承诺如下:
一、我方愿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设计费元/平方米(保留二位小数),大写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设计费人民币拾元角分,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任务。
二、我方承诺本项目的设计完成时间为: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评审稿(要求设计人必须签字、盖章),按发包人要求在5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报批稿及最终稿;
2、按发包人要求在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报批稿及最终稿;
3、按发包人要求在20日历天内(包括初步设计编制时间10日历天)提交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基坑围护(若有)及其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节能评估批复并上传给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
三、我方承诺按建设单位、评标委员会及图纸审查机构的意见,对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完善;设计成果达到台州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我方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76-********
招 标 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玉环市芦浦镇莲花岙1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电话:138*****2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兴苑13号小区18栋2楼2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电话:182*****3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161*****10952000.zip">附件资料2.7.zip
澄清修改文件:161*****93900003" target="_blank">澄清修改文件[2].pdf 图纸:161*****93900004" target="_blank">附件资料.zip 招标文件:161*****93900005" target="_blank">zb.pdf |
关于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的变更公告
关于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的澄清与修改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获奖项目 | 4 | 投标人承担的类似设计业绩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可得4分。(需提供委托合同、获奖资料) |
2 | 项目负责人证书 | 2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需提供职称证书) |
3 | 各专业负责人证书 | 4 | 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负责人均具有高级职称及注册工程师,得4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获奖项目 | 2 | 投标人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建筑设计项目奖项的,得2分。(需提供委托合同、获奖资料) |
2 | 项目负责人证书 | 2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需提供职称证书) |
3 | 各专业负责人证书 | 6 | 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负责人均具有高级职称及注册工程师,得6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76-********
招 标 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玉环市芦浦镇莲花岙1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电话:138*****2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兴苑13号小区18栋2楼2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电话:182*****3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澄清修改文件:161*****59596002" target="_blank">澄清修改文件[1].pdf 图纸:161*****59596003" target="_blank">附件资料.zip 招标文件:161*****59596004" target="_blank">zb.pdf |
关于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的开标情况
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2021-02-25 10:30:00
(一)唱标记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
1 |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完整 | 3 | 17.53 | 响应招标文件工期要求 | 符合国家、省及台州市有关规定 | 潘波涌 |
2 |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完整 | 3 | 17.8 | 满足招标文件内投标人须知3.2设计工期的要求 | 符合国家、省及台州市有关规定 | 邱亚芳 |
3 |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 完整 | 3 | 17.9 | 满足标书要求 | 符合国家、省及台州市有关规定 | 周凡 |
关于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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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2021-02-26 公告结束时间:2021-03-01
本 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A****************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厂房(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平方米) | 质量 | 工期 |
---|---|---|---|---|
1 |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7.8 | 符合国家、省及台州市有关规定 | 满足招标文件内投标人须知3.2设计工期的要求 |
2 |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 17.9 | 符合国家、省及台州市有关规定 | 满足标书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第1候选人 |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邱亚芳 | 无 |
第2候选人 |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 周凡 | 无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
第1候选人 |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第2候选人 |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226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玉环市芦浦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38*****226
电子邮件:tcyzjlg@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兴苑13号小区18栋2楼2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82*****313
电子邮件:********3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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