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偃师市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用课桌凳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偃师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偃师市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用课桌凳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偃师政采招标(2021)0033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016】
二、项目名称:偃师市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用课桌凳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洛阳市锦桥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肆拾万零玖仟元整(¥*******.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使用阶段)
质量目标:合格
质保期:12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中泰华庭3幢10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套)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学生用课桌凳 | 乐非凡办公家具LF-Z021 | 11000 | 219.00 | *******.00 |
五、评标专家名单:姚忠臣(主任),张文成,吕林琳,高志军,孙海虹
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本中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3日
2、评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02月26日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偃师市兴隆街39号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13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区6号楼2618室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155*****4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155*****44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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