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021年涵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EPC项目(重新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年-2021年涵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EPC项目(重新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95bd4c18a112c927281ce65d">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b8856e4c06383a3e">涵发改[202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147*****377e77">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beb2692dce0dd1c">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约人民币20864.0761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ad13d58">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e56ba12e02">设计范围:(1)莆田市涵江区保尾片区改造工程(一期)(2)莆田市涵江区保尾片区改造工程(二期)(3)莆田市涵江区建成幼儿园小区改造工程(4)莆田市涵江区涵西小区一期改造工程(5)莆田市涵江区涵西小区二期改造工程(6)莆田市涵江区农贸市场小区改造工程(7)莆田市涵江镇集资房小区改造工程(8)莆田市涵江涵华小区二期改造工程(9)莆田市涵江建筑设计院集资楼改造工程(10)莆田市涵江区水街商厦改造工程(11)莆田市涵江宫下小区改造工程(12)莆田市涵江石坊巷小区改造工程的设计任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本项目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提供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材料。②施工范围:包括所有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项目及质量保修等工作;;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e78fa50630c2a05630">人民币约20864.0761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总工期(含设计、施工)300日历天(含雨季及节假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本项目在2021年12月20日前全部完工,逾期一天按10万元处罚;
2.6.标段划分(如果有):*******ef18a443daf6e919f4c528553">/;
2.7.质量要求:*******d4d2aaf7e9ddd5aee582c">(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规定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
********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e5a69acaa6996">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d873802e">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a26aa98011d2a67b">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名。
********6">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1日 0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0da040edad81a08fecbfd0d2">2021年3月1日 09:0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p://ggzyjy.ptfwzx.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的新点系统(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7">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3658ed">2021年3月1日 09: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cecf4e96a78935d75632a3fe">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db8b2ae12d*******f">2021年3月1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32228c475e3c606">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8f8063b8c3c2e0">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0">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
********1">10.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b62ce47cfb2a3cf8a8860d4a1">/
电话:0594-3313268,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邮箱:/
电话:0594-2336005,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
联系电话: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4-328021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新涵街涵城领域(涵城集团大楼)A座2层北侧
联系电话:0594-3299181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子账号:935004010013348912000000007]
2020年-2021年涵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
EPC项目(重新招标)答疑纪要
一、网上提问部分:
1、疑问: 招标文件p28 页第13条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只须提供的技术标部分内容范围为:莆田市涵江区保尾片区改造工程(一期),请问约定方案只做一期,而模拟清单是要求做全部的,能否只针对莆田市涵江区保尾片区改造工程(一期)做模拟清单
答: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模拟清单。
2、疑问: 工程业绩总分:3分,后面评分中:类似工程业绩3分。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获奖业绩1分。这样分值前后矛盾,请给予明确。
答: 详见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3、疑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只须提供的技术标部分内容范围为:莆田市涵江区保尾片区改造工程(一期),相关资料详见本招标项目附件。请问相关附件是哪些请明确
答:详见答疑纪要附件。
4、疑问:资信分评分标准中“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本项目的规模不需要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这样设置有故意抬高门槛,限制投标人的嫌疑。建议改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
答:资信分评分标准内容为评分项,非必要投标资格要求条件,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疑问:本次招标文件里的内容多处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闽建筑〔2020〕2号文件不符,若中标单位因上述原因引起的暂停招标或项目无法等结果,请问招标代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责任单位是否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标单位是否可以追究赔偿
答:本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请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参与投标。
6、疑问:招标文件p65页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该项目工程费统一183625079元。请问该计算公式是否可以删除。
答:各投标人投标时:设计费统一暂按4612895元填写,建筑安装工程费统一暂按 183625079元填写。
7、疑问:前后两份标书评分部份不一致,是否有操作的嫌疑,请解释原因。
答:本项目为重新招标项目,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一节 分值构成中 承包人建议书5分,承包人实施方案5分,但是下一行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请问这前后矛盾实际以哪个为准建议按评分标准实施。
答:本项目技术文件采取评分制评审。
9、上一次流标原因是因为报价问题,这次为什么连投标资信部分要求及业绩要求也做调整,是否为了某些企业量身定做。这样投标何来公平公正,望监督部们严查。
答:本项目为重新招标项目,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但是后面分数加起总和大于100分,请代理明确各项分值;项目管理机构分数也请明确一下具体规定
答:因电子招标系统固化问题而无法细化或调整,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详见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4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4 承包人建议书:5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5分 工程业绩:3分 资信:13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 | 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 %(含/%,不含/%),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工程业绩、资信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暂定金额:0元, ①设计费:设计方面:本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以上系数按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文件相应附表确定)。本工程设计费用为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20%),(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时设计费统一暂按4612895元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施工方面: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为 10%。(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时建筑安装工程费统一暂按 183625079元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7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4分) | 投标报价评分 |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 其中: 1、Q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1、设计方面:本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以上系数按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文件相应附表确定)。本工程设计费用为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20%)。施工方面:计取方式: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为 10%。注:投标报价时应响应此费率,未响应的作废标处理。;当ai>A时,Q=1、设计方面:本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以上系数按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文件相应附表确定)。本工程设计费用为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20%)。施工方面: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为 10%。注:投标报价时应响应此费率,未响应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2.2.4(2)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5分) |
| |||||||||||||||||||||||||||||
8 | 注: 1.在承包人建议书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2.2.4(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5分) |
| |||||||||||||||||||||||||||||
9 | |||||||||||||||||||||||||||||||
注: 1.在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0 | 2.2.4(4) | 业绩评分标准 (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第1种或(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 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并且同等同类的老旧小区工程或工程造价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或工程造价8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并且同等同类的老旧小区工程或工程造价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或工程造价8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实行分包的,应当提供投标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分包)合同。 a.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施工承包(分包)合同(如有)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和分包的施工单位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签发日期为准。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许可证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图,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计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施工许可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及施工许可证编号)。查询不到施工许可信息的,其业绩不计。 |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0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分,最多得/分。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 b.“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c.“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 。 (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 |||
3.获奖业绩(0分) | 1.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创建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以承建方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的/ 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得/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指:/ (4)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 |||
2.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以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得/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 (4)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 ||||
11 | 2.2.4(5) | 资信评分标准 (13分) | 1.企业资质资格(1分) | 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 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 |
2.设计施工一体化(1分) | 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自行实施的,得1分;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和作为分包单位的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和分包单位共同实施且同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得0.5分。 注:分包单位为独立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才能认定为全资子公司。 | |||
3.项目管理机构(1分) | 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人员职称、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进行评分,加分不多于1分)。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2 .配备BIM技术人员/。(适用于要求提供建筑信息模型的招标项目) 注: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
4.企业信用评价(10分) | 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信用分=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由于本项目在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时省住建厅未明确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于工程勘察设计,本项目各投标人设计企业信用评分值均按满分计。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信用分=市政公用工程类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2、未尽事宜按照莆政综 [2020] 47号、 莆政综〔2009〕114号文件执行、莆政综〔2016〕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莆建管[2021]4号等文件执行。
附件:莆田市涵江区保尾片区改造范围(一期)相关资料
注:本项目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8日
tReporttt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03月0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年03月05日 | ||||||||||||||||||||||||||||
本 2020年-2021年涵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EPC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35030303011001080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2020年-2021年涵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EPC项目(重新招标)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一、评标情况 | |||||||||||||||||||||||||||||||
2020年-2021年涵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EPC项目(重新招标) |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 | 188237974.00元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00日历天 | |||||||||||||||||||||||||||
2 | |||||||||||||||||||||||||||||||
3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 | 杨世华 | 闽2352008200917780 | ||||||||||||||||||||||||||||
2 | |||||||||||||||||||||||||||||||
3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 | |||||||||||||||||||||||||||||
2 | |||||||||||||||||||||||||||||||
3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林、陈志伟、郑庆永、沈左爱、毛金爱、游立峰、陈斌 | |||||||||||||||||||||||||||||||
四、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五、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有限公司 | ||||||||||||||||||||||||||||||
地址: | 莆田市涵江区 | ||||||||||||||||||||||||||||||
联 系 人: | 吴先生 | ||||||||||||||||||||||||||||||
电话: | 0594-3313268 | ||||||||||||||||||||||||||||||
电子邮件: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中段19幢601室 | ||||||||||||||||||||||||||||||
联 系 人: | 林先生 | ||||||||||||||||||||||||||||||
电话: | 0594-2336005 | ||||||||||||||||||||||||||||||
电子邮件: |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 ||||||||||||||||||||||||||||||
招标
|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