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F********0150-1 采购人(全称):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新港(三期)铁路专用线工程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F********015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QD36t-22.5m双梁桥式起重机 | 桥式起重机 | 1、结构形式:双梁桥式;2、起重量(主钩):36t;3、最大起升高度:10m;4、跨度:22.5m;5、轮距:5m; 6、起升速度:主起升1.26-12.6m/min;7、小车运行速度:4-40m/min。8、大车运行速度:5-50m/min;9、轨顶上设备最大高度:≤2.8m10、最大轮压:≤400KN;11、轨道型号:P50;12、整装机容量:≥116kW;13、整机质量:≥48000kg;14、供电电源:380V 50Hz;15、供电方式:滑线≥500A;16、操控形式:空操+遥控;17、大车运行距离:126m;18、整机工作级别:A6。 | 台 | 1 | 822280 | 2 | QD36t-23m双梁桥式起重机 | 桥式起重机 | 1、结构形式:双梁桥式;2、起重量(主钩):36t;3、最大起升高度:10m;4、跨度:23m;5、轮距:5m; 6、起升速度:主起升1.26-12.6m/min;7、小车运行速度:4-40m/min。8、大车运行速度:5-50m/min;9、轨顶上设备最大高度:≤2.8m10、最大轮压:≤400KN;11、轨道型号:P50;12、整装机容量:≥116kW;13、整机质量:≥49000kg;14、供电电源:380V 50Hz;15、供电方式:滑线≥500A;16、操控形式:空操+遥控;17、大车运行距离:126m;18、整机工作级别:A6。 | 台 | 2 | ******* | 3 | QD36t-25.5m双梁桥式起重机 | 桥式起重机 | 1、结构形式:双梁桥式;2、起重量(主钩):36t;3、最大起升高度:10m;4、跨度:25.5m;5、轮距:5m; 6、起升速度:主起升1.26-12.6m/min;7、小车运行速度:4-40m/min。8、大车运行速度:5-50m/min;9、轨顶上设备最大高度:≤2.8m10、最大轮压:≤400KN;11、轨道型号:P50;12、整装机容量:≥116kW;13、整机质量:≥51000kg;14、供电电源:380V 50Hz;15、供电方式:滑线≥500A;16、操控形式:空操+遥控;17、大车运行距离:126m;18、整机工作级别:A6。 | 台 | 1 | 908280 | 4 | QD36t-28.5m双梁桥式起重机 | 桥式起重机 | 1、结构形式:双梁桥式;2、起重量(主钩):36t;3、最大起升高度:10m;4、跨度:28.5m;5、轮距:5m; 6、起升速度:主起升1.26-12.6m/min;7、小车运行速度:4-40m/min。8、大车运行速度:5-50m/min;9、轨顶上设备最大高度:≤2.8m10、最大轮压:≤400KN;11、轨道型号:P50;12、整装机容量:≥116kW;13、整机质量:≥54000kg;14、供电电源:380V 50Hz;15、供电方式:滑线≥500A;16、操控形式:空操+遥控;17、大车运行距离:60m;18、整机工作级别:A5。 | 台 | 1 | 894800 | 5 | QD36t-30m双梁桥式起重机 | 桥式起重机 | 1、结构形式:双梁桥式;2、起重量(主钩):36t;3、最大起升高度:10m;4、跨度:30m;5、轮距:5m; 6、起升速度:主起升1.26-12.6m/min;7、小车运行速度:4-40m/min。8、大车运行速度:5-50m/min;9、轨顶上设备最大高度:≤2.8m10、最大轮压:≤400KN;11、轨道型号:P50;12、整装机容量:≥116kW;13、整机质量:≥56000kg;14、供电电源:380V 50Hz;15、供电方式:滑线≥500A;16、操控形式:空操+遥控;17、大车运行距离:60m;18、整机工作级别:A5。 | 台 | 1 | 912800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佰壹拾捌万陆仟柒佰贰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场地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台 | QD36t-22.5m | “巨起”、河南 | 1 | 822280 | 822280 | | 1.1 | 设备费 | 台 | QD36t-22.5m | “巨起”、河南 | 1 | 648000 | 648000 | | 1.2 | 道轨及附件 | 米 | P50 | 永洋、河北 | 252 | 330 | 83160 | | 1.3 | 滑触线及附件 | 米 | 单极800A | 茗东、河南 | 126 | 120 | 15120 | | 1.4 | 随机专用工具费 | 套 | 匹配 | “巨起”、河南 | 1 | 9000 | 9000 | | 1.5 | 随机备件费 | 套 | 匹配 | 1 | 5000 | 5000 | | 1.6 | 运输费 | 台 | 整机 | 1 | 28000 | 28000 | | 1.7 | 安装调试费 | 台 | 整机 | 1 | 16000 | 16000 | | 1.8 | 验收取证费 | 台 | 整机 | 1 | 8000 | 8000 | | 1.9 | 其他费用 | | | 1 | 10000 | 10000 | | 2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台 | QD36t-23m | “巨起”、河南 | 2 | 824280 | ******* | | 2.1 | 设备费 | 台 | QD36t-23m | “巨起”、河南 | 2 | 650000 | ******* | | 2.2 | 道轨及附件 | 米 | P50 | 永洋、河北 茗东、河南 “巨起”、河南 | 504 | 330 | 166320 | | 2.3 | 滑触线及附件 | 米 | 800A | 252 | 120 | 30240 | | 2.4 | 随机专用工具费 | 套 | 匹配 | 2 | 9000 | 18000 | | 2.5 | 随机备件费 | 套 | 匹配 | 2 | 5000 | 10000 | | 2.6 | 运输费 | 台 | 整机 | 2 | 28000 | 56000 | | 2.7 | 安装调试费 | 台 | 整机 | 2 | 16000 | 32000 | | 2.8 | 验收取证费 | 台 | 整机 | 2 | 8000 | 16000 | | 1.9 | 其他费用 | | | 2 | 10000 | 20000 | | 3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台 | QD36t-25.5m | “巨起”、河南 | 1 | 908280 | 908280 | | 3.1 | 设备费 | 台 | QD36t-25.5m | “巨起”、河南 | 1 | 730000 | 730000 | | 3.2 | 道轨及附件 | 米 | P50 | 永洋、河北 | 252 | 330 | 83160 | | 3.3 | 滑触线及附件 | 米 | 800A | 茗东、河南 | 126 | 120 | 15120 | | 3.4 | 随机专用工具费 | 套 | 匹配 | “巨起”、河南 | 1 | 9000 | 9000 | | 3.5 | 随机备件费 | 套 | 匹配 | 1 | 5000 | 5000 | | 3.6 | 运输费 | 台 | 整机 | 1 | 32000 | 32000 | | 3.7 | 安装调试费 | 台 | 整机 | 1 | 16000 | 16000 | | 3.8 | 验收取证费 | 台 | 整机 | 1 | 8000 | 8000 | | 3.9 | 其他费用 | | | 1 | 10000 | 10000 | | 4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台 | QD36t-28.5m | “巨起”、河南 | 1 | 894800 | 894800 | | 4.1 | 设备费 | 台 | QD36t-28.5m | “巨起”、河南 | 1 | 765000 | 765000 | | 4.2 | 道轨及附件 | 米 | P50 | 永洋、河北 | 120 | 330 | 39600 | | 4.3 | 滑触线及附件 | 米 | 800A | 茗东、河南 | 60 | 120 | 7200 | | 4.4 | 随机专用工具费 | 套 | 匹配 | “巨起”、河南 | 1 | 9000 | 9000 | | 4.5 | 随机备件费 | 套 | 匹配 | 1 | 5000 | 5000 | | 4.6 | 运输费 | 台 | 整机 | 1 | 35000 | 35000 | | 4.7 | 安装调试费 | 台 | 整机 | 1 | 16000 | 16000 | | 4.8 | 验收取证费 | 台 | 整机 | 1 | 8000 | 8000 | | 4.9 | 其他费用 | | | 1 | 10000 | 10000 | | 5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台 | QD36t-30m | “巨起”、河南 | 1 | 912800 | 912800 | | 5.1 | 设备费 | 台 | QD36t-30m | “巨起”、河南 | 1 | 780000 | 780000 | | 5.2 | 道轨及附件 | 米 | P50 | 永洋、河北 | 120 | 330 | 39600 | | 5.3 | 滑触线及附件 | 米 | 800A | 茗东、河南 | 60 | 120 | 7200 | | 5.4 | 随机专用工具费 | 套 | 匹配 | “巨起”、河南 | 1 | 9000 | 9000 | | 5.5 | 随机备件费 | 套 | 匹配 | 1 | 5000 | 5000 | | 5.6 | 运输费 | 台 | 整机 | 1 | 38000 | 38000 | | 5.7 | 安装调试费 | 台 | 整机 | 1 | 16000 | 16000 | | 5.8 | 验收取证费 | 台 | 整机 | 1 | 8000 | 8000 | | 5.9 | 其他费用 | | | | 10000 | 10000 | | 合计报价 |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交货时间为收到甲方开工指令后 80个日历日完成,并交工验收;交货地点为长沙新港三期工程转运中心内。 3.2 履行地点:长沙新港三期工程转运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汽运,施工现场交货,由甲方组织到货验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查通过,乙方主要原材料采购进厂、主要外购件已签订供货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5,说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使用合格证书,并提交相应竣工验收资料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格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保留,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93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93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在质保期满后,经甲方确认无遗留问题和潜在质量瑕疵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全部质保金(不计利息)。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长垣支行营业部(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4314)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起重机选用优质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制造,板材、型材宜选用国内优质知名品牌产品。主要金属结构和重要构件的材料都有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检验记录和合格证书。钢材表面无锈蚀斑点,无夹层等缺陷。重要部位的材料还按技术要求进行相应的化学成份,物理性能复验,并进行材料跟踪以保证专料专用。 2、所有的材料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现场代表检验认可后方能使用。 3、选用的钢材充分考虑作业现场的腐蚀及低温的影响。 4、主要承载构件不得使用轻合金材料。承受主要负荷的构件(含主梁、端梁、小车)的厚度不小于6毫米,使用单轧板,次要构件板厚不小于5毫米。采用的焊接材料符合标准和规范规定的要求,选用的焊条、焊丝、焊剂均与主体金属的强度相适应。对受力较大的M12以上的螺栓连接,螺栓、螺母、垫圈均采用达克罗处理工艺,防止生锈,受力较小的M12及以下的螺栓采用不锈钢螺栓。 5、所有铸造毛坯不存在任何缺陷,表面平滑,轮廓清晰,圆角丰满,无气孔、缩孔和夹渣现象。 6、起升钢丝绳采用国内优质知名品牌产品,其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满足机构级别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制造工艺 1、全部制造工艺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钢板和型材进行车间预处理,表面精度达Sa2.5级,并在半小时内喷涂防锈底漆。表面涂漆的度数和干膜厚度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进行。 2、用数控切割下料。禁用手工切割。个别钢板若用手工切割,亦需通过机加工或打磨消除手工切割痕迹。 3、螺拴孔采用钻孔或铰孔。钻孔后去除所有毛刺。所有板材、型材等校直和弯曲采用压力轧平,不锤击。 4、卷筒、齿轮、行走轮和滑轮及其轴采用钢板、圆钢或锻钢制成,并经精车切削和磨光,直径改变处都有圆角过渡。 5、采取合理的焊接工艺,减少或防止焊接变形和焊接内应力。焊接工艺、焊条材料和焊缝质量的检验应严格遵照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6、对于重要焊缝采用100%UT和 20%RT,检查报告应提供给甲方。 7、焊逢符合GB/T985-2008《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等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新开坡口几何尺寸符合规范,所有焊缝饱满,包角焊包齐,间断焊尺寸按设计划一整齐,无漏焊、未焊透、烧穿、咬边及夹杂、熔瘤、凹坑等影响质量的缺陷。 8、主要构件的电焊工作均由经过培训过的考试合格并持有效焊工证电焊工进行,承载件部位的焊缝均续焊,重要焊缝打磨探伤。 9、主要构件的高强度螺栓连接满足GB/T1228—2006、JGJ82、GB50205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10、主要部件检验程序、主要金属构件电焊工艺、检验方法和试验结果经甲方认可,并提供检验报告和资料。 11、所有锻、铸件都进行退火处理。重要的金属焊接件进行消除内应力处理。 金属结构 1、一般要求 1.1 起重机优化设计,钢结构设计合理、结构优化、符合规范和标准,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设计中充分考虑现场的工作环境,钢结构的设计考虑到制造、检查、运输、安装和维护等方便与可能性。起重机桥架主要由主梁、端梁等组成。 1.2用于起重机运输和现场安装的临时加固件应精心设计,加固件不损坏主要钢结构的表面。加固件便于现场的拆卸和打磨工作。主梁与端梁的连接不得现场焊接,桥架出厂前场内预拼装。 2、主梁 2.1 主梁采用箱形梁结构,采用翻身焊接。它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充分考虑到货物的偏心载荷,小车运行时的偏斜载荷,惯性载荷等。主要钢结构材料采用Q355B,次要钢结构材料采用不低于Q235B。钢结构的制造、焊接、检验按相应标准进行。主要承载构件不使用轻合金材料。 2.2 主梁上小车运行轨道采用P43轨,采用焊接压板固定。 3、端梁 端梁采用焊接箱形结构,选用主材为Q355B钢板,采用翻身焊接,应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满足结构及大车行走机构的要求。 4、平台、通道、梯子 4.1 梯子采用斜梯,其他地方的梯子也尽量采用斜梯其倾角小于55度,通道及梯宽不小于600mm,非经甲方认可不采用直梯。平台、通道、栏杆、梯子均采用由甲方认可的花纹钢板且符合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2010)的要求。大小车驱动处设有足够宽度的检修平台,便于检修人员进行检修。 4.2 梯子、平台的栏杆均采用焊管制作,栏杆尺寸及载荷承受能力符合国标安全要求。所有的踏步板及平台、走台的面板均采用花纹钢板,厚度不小于4mm。 机械零部件 1、总则 机械零部件的设计,按规定的载荷组合、利用等级、工作级别条件下,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并保证通用性、互换性。 2、轴承 频繁转动处采用滚动轴承,所有轴承保证有良好的润滑。轴承的设计寿命(最低),主起升系统和小车行走系统为25000小时,大车行走系统10000小时。轴承的设计计算和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3、滑轮 直径大于200毫米的滑轮采用热轧滑轮,采用Q355B材质,滑轮重量轻、圆度好,其制造偏差符合热轧制滑轮的规定。其它滑轮可采用铸钢滑轮。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满足国标要求。在同一轴上有两个以上滑轮时,每个滑轮有单独注油孔。 4、卷筒 起升卷筒由钢板卷制焊接而成,采用Q355B材质,卷筒直径为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5倍以上。起升卷筒和滑轮引出钢绳的绳角均符合GB/T3811-2008标准要求。卷筒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固定处便于检查与紧固,除工作圈和压绳圈外还有安全圈备用三圈。起升卷筒与滑轮引出钢丝绳的切角均小于30度。 5、小车行走轮及大车行走轮 大车、小车行走轮为精加工的双轮缘锻造车轮,材质为65CrMo,车轮踏面和轮缘内侧面要热处理,硬度达HB300~380,淬硬深度大于10毫米,有良好的抗磨性,设计寿命不低于25000小时。小车行走轮有轮缘,减少啃轨阻力,行走轮内有滚动轴承。 6、联轴节 电机与减速箱之间采用齿轮联轴节,减速机与卷筒之间采用DC系列鼓形齿卷筒联轴器,其形式及与轴连接方式在审图时由甲方认可。高速轴联轴节外部均设护罩。 7、减速箱 7.1 起升减速箱选用起重机专用硬齿面减速箱,密封良好。在齿轮箱上有注放油孔,通气孔和油位检测孔。打开齿轮箱顶部的盖子,可以清楚的检视齿轮的啮合。放油孔上配的磁性塞。 7.2 减速箱宜选用国际知名品牌。减速箱采用有效的密封形式,无漏油或磨损,以减低保养工作量。 8、钢丝绳 采用线接触交互捻,宜采用国产优质钢绳。钢丝绳安全系数符合GB/T3811-2008的标准要求。 9、电缆滑车(拖令) 9.1 电缆架设计确保其相邻电缆架碰撞所产生的冲击能够完全为悬挂式电缆系统内部的缓冲器所吸收。(电缆架移动过程中,电缆环不接触金属结构)。 9.2 电缆架导轮的材料采用高耐磨材料。悬挂电缆每挂垂直高度确保悬挂电缆不与周边结构、配置等发生干涉。 9.3 主结构和小车上电缆接头处配有接线箱和密封套。除动力电缆外,各类控制电缆将预留10%备用线。 9.4 电缆滑车的设计能够在更换电缆滑车的轴承时,不必取下电缆滑车。 10、紧固件 10.1 全部紧固件为公制符合IS0标准。 10.2 外露紧固件均有可靠的防锈措施。 10.2 紧固件均有可靠的防松措施。 11、制动器 11.1 主起升机构设有各自独立的制动器两台,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大于1.5倍的额定外载力矩。起升制动器的结构形式为块式,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制动轮与磨擦片接触良好,耐磨,耐冲击,散热性好,更换方便。 11.2 所有制动器采用指定国产名牌刹车装置,制动器为液压推杆常闭结构,结构紧凑,重量轻,操作灵活,制动平稳,无噪音,动作频率快,摩擦片更换方便。当机构不工作时制动器闭合,机构工作时由松闸装置将制动器打开。 11.3 推动器采用单推杆形式,设置开闸限位开关、手动释放装置、衬垫磨损补偿装置及其限位开关。 12、起重机吊钩为锻件,有防止滑脱功能的安全扣。钩头采用锻造吊钩,表面光滑、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缺陷。吊钩具有合格证。 13、轴类零件材质为热轧42CrMo,具体参数和技术标准见施工图。 主要机构 1、起重机为安装在轨道上,可供装卸最大额定起重量货物的桥式起重机,并能实现负荷升降、小车运行、大车行走等动作。起重机为双大梁结构形式,起升机构为单小车起升机构,小车运行,大车运行均采用自行式,起重机设有各种安全装置以确保运行可靠和安全。 2、起重机还具备的基本功能:包括交流变频调速,PLC控制,PLC状态监控及CMS故障诊断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 3、大车行走机构 3.1 大车行走机构采用分别驱动形式,机构设计合理,启动及行走平稳,无打滑现象,切实解决啃轨问题。 3.2 在行走机构两端设有轨道清扫器和防碰撞的缓冲器,停车限位开关。 3.3 行走机构各铰点有润滑油脂注油点。 3.4 起重机之间的防碰撞采用机械式限位开关和聚胺脂缓冲装置,缓冲器位置与轨道末端车挡高度一致。 4、小车及小车运行机构 4.1 小车 4.1.1 小车架。小车架由轧制型钢和钢板制造,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其满载静挠度小于S/2000(S为小车轨距),充分保证其上机构的装配精度和使用性能。除上部安置起升机构、小车运行机构外,须相应的设置通道、栏杆等,保证司机、维修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可以安全达到小车上任何一个部位。另外,还设有防止小车脱轨的保护装置。 4.1.2 从小车至司机室设有一条防护可靠的安全通道。 4.1.3 小车和小车轮制造公差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中的规定和要求。为了更换车轮,小车架装有顶升点。各铰点有润滑油脂注油点。 4.2 小车运行机构 4.2.1 小车运行机构由电动机、制动器、三合一减速箱(满足速度要求)、车轮等组成。电动机、减速器、车轮的检修考虑设置维修平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吊耳等。 4.2.2 小车在起吊额定载荷下,能驶上(下)0.5%的坡度行驶时,能平稳可靠地(起)制动。小车运行轨道两端设有车挡,车挡前设置小车自动减速、自动停止两种限位。 4.3 起升机构 4.3.1 起升机构由电动机、联轴器、减速箱、制动器、卷筒、轴承座、钢丝绳、吊钩(或抓斗)等组成。电动机具有足够的功率,以保证良好的加速性能。 4.3.2 起升机构采用变频调速,设有独立的制动器,每台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均大于额定外载力矩的150%。制动器保证安全可靠地制动,如果在最大速度下降过程中发生电气故障,制动器必须能停止这种运动。 4.3.3 制动器为液压推杆常闭结构,结构紧凑,重量轻,操作灵活,制动平稳,无噪音,动作频率快,摩擦片更换方便。当机构不工作时制动器闭合,机构工作时由松闸装置将制动器打开。 4.3.4 卷筒另一侧装有限位器,用来控制上升减速、上升终点、下降减速和下降终点等,并装有重锤式极限高度限位器。在电动机的后端,装有超速开关,当电机速度超过115% ,能使电动机自动减速。 4.3.5 当载荷达到额定负荷的95%时应预报警,当载荷超过额定负荷的110%时,司机室内指示灯闪亮,音响指示器报警,并切断起升机构起升电路,但可下降放下载荷。 4.3.6 荷载限制器(传感器)采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另外起升机构设有超速、限位保护开关,并设有各种联锁保护。 电源 1、起重机上主电源 1.1 起重机的供电电源为:三相四线制,AC380V(±10%) 50HZ 1.2 交流电机电压:380V、50HZH、三相 1.3 驱动回路:AC380V 1.4 辅助回路:AC380V 1.5 控制回路: AC380V/220V;DC24V 1.6 照明回路: AC380V/220V 1.7 电压损失:内部电压损失<3%。 1.8 功率因数补偿到0.9。 2、小车、司机室和维修电源 2.1 运行小车及司机室内的电源,经由悬挂电缆小车拖动的悬挂软电缆供给。驱动电源、控制、照明和通讯回路都有各自的电缆。 2.2 拖令小车的运行是通过钢丝绳曳引,电缆不受力,为防止相邻滑车之间碰撞,装有橡胶缓冲块。相邻滑车碰撞时产生的撞击力全部被有弹性的缓冲器吸收。拖令电缆的安装位置既考虑不影响小车行走,又考虑维修通道和行人安全。 2.3 在平台套外侧装有防护管防止任何时候电缆与结构相碰或被结构上的障碍物钩住。在拖令小车的电缆两端设有防水型接线箱,所有箱柜采用不锈钢 304 材料制作。 2.4 在合适位置布置维修电源。 电控设备 1、概述 1.1 动力回路用AC380V电源控制,信号回路用隔离变压器供电AC380V/220V或AC380V/DC24V。 1.2 配电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将考虑先进性、可靠性和操作的方便,电控设备按防水、防尘条件考虑,全部选用适合桥式起重机械使用的电气设备。 1.3 电气设备参照相关规范及标准。 1.4 控制屏上的开关与门有机械联锁。开关柜为金属封闭结构。触摸屏设置运行小车时间累加器。 1.5 起升机构、小车、大车机构采用变频调速,变频器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电流≥100A 的交流接触器应采用国际知名品牌接触器。 1.6 采用PLC控制器参与传动系统的调速控制。PLC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PLC输入输出的开关量信号,均有相应的发光二极管和模拟插孔。便于对开关器状态的观察、诊断,利于管理和维修,掌握分析运行的动态变化,余留10%的输入输出点。 1.7 PLC控制允许在线编程,在线修改,并对各种故障进行检测。 2、小车、大车、起升应能单独工作,也可进行小车、大车、起升的联合动作。 3、电动机的绝缘等级为F级,它们的防护形式满足IEC34-5的要求。如果采用风冷式冷却电机,风机和电机有联锁,并有风机运行信号。电机宜采用国内优质知名品牌产品的交流变频电机。 4、电路故障的显示和检查系统。 5、起重机具有完整的故障显示(中文)和检查系统,显示包含起升故障、大车故障、小车故障等各种系统故障。详细的故障内容包括:①超载;②短路;③过流;④过电压;⑤低电压;⑥超速;⑦过热;⑦缺相;⑧其它故障。 司机室 1、总则 1.1 司机室按人机工程学原理进行设计,布局合理,整体坚固、美观、安全、隔热、防火、防尘、防水、全封闭,有良好的密封,上部设顶棚,隔音良好,关闭门窗后室内噪音不大于75db。在和主梁联接的结构上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工作时司机室的震动,司机室有良好的工作环境,视野宽阔,前窗的脚踏板采用横向栏栅式的踏板。司机座椅的高度、前后和靠背的角度,可按各驾驶人员的最佳位置进行调节。座椅的布置便于司机出入。司机的座椅的两侧装有操作台,在操作台附近应设有可调节的托手垫,使司机操作舒适。操作台套及有关仪表的布置便于司机操作和观察。窗玻璃采用强化安全玻璃并防眩光,两面平坦、平行、光滑,视物清楚不走样,玻璃窗户应方便冲洗,玻璃厚度≥5毫米,底部玻璃不小于6毫米。 1.2 司机室内设冷、暖式空调机,要求室内温度夏天不高于25℃,冬天不低于18℃。 1.3 司机室前半部的正面、侧面和底部设置玻璃窗,底部设有不妨碍视线的铁栅栏。正面设有一道防护栏杆,以增加操作者安全感,防止意外。 1.4 司机室下投光灯、大车车轮维修照明、空调及通讯设备的控制都可在司机室内方便地操作。司机室和小车之间设安全通道,以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司机均能通过大梁离开司机室。 1.5 司机室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1个,并带固定装置。 1.6 司机室设置视频控制器、存储器及视频显示器,显示屏可同时显示多个画面。 2、主令控制器 2.1 左右操作台套上装有下列控制元件(不限于): (1)起升主令控制器 (2)大车/小车主令控制器 (3)带“开/关”指示灯的电源开关; 2.2 各机构状态指示灯(不限于): (1)小车停车位置指示灯 (2)各机构极限指示灯 (3)超载指示灯及峰鸣报警器 (4)紧急停车按钮; (5)音响报警器(包括故障报警)及消音按钮开关; (6)试验用旁路开关; (7)操作手柄; (8)总电压表、总电流表、FDD1-3型防震电度表安装于电源柜。 (9)复位开关 3、辅助设备: 辅助控制装置安装在司机的侧面,以便观察和操作。 (1)室内和室外灯光控制装置; (2)分体式冷暖空调器,室内温度可控制在18-25℃范围内; (3)扩音器及有关控制装置; (4)扩音器话筒采用金属软管支持安装在控制台上,安装高度与司机头部平齐,并且不影响操作手柄动作; (5)仪表盘安置在司机易于观察的位置。仪表包括:重量显示等有必须的仪表; (6)司机室内安装故障显示屏(触摸屏); (7)司机室内安装有工业级车载无线终端; (8)司机室醒目处有本机主要性能参数铭牌; (9)各信号灯、指示灯、操作手柄以及仪表等部位有标明指示内容牌; 4、司机室的其他要求满足交通部JT5020-86等标准要求。 保护装置 1、起重机的电器设备具有以下保护: (1)超载——动力、控制回路 (2)短路——照明、控制回路 (3)过流———动力回路 (4)过电压——动力回路 (5)低电压——动力回路 (6)缺相——动力回路 (7)过热——辅助回路 (8)频率保护(交流)——变频控制回路 (9)控制器的零位联锁——主令控制器、控制回路 (10)限位保护(高、低位) (11)接地保护 1.1 起重机设有接地保护系统,与相应堆场接地网连接。 1.2 所有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机械结构、配电屏和控制屏的金属构架均可靠接地,接地电阻符合有关标准。 1.3 从变频器通往各电机的主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分槽敷设,并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高次谐波对控制系统产生干扰。通讯电缆分槽敷设,防止干扰。 1.4 严禁使用保护地线作为载流线。接地线与设备的连接使用螺栓,并采用防松和防锈措施。 1.5 其他必须的保护。 2、行程开关,联锁开关和紧急停机按钮 2.1各机构的限位开关和功能如下: 起升机构限位开关(不限于) (1)上升终点前减速限位 (2) 上升终点限位 (3)上升极限限位 (4)下降终点前减速限位 (5)下降终点限位 (6)超速限位速度达115%最高工作转速时动作 2.2小车机构限位开关(不限于) (1)小车前后行终点前减速限位 (2)小车前后行终点限位 (3)小车前后行极限限位 2.3 大车机构限位开关(不限于) 末端终点 2.4 紧停 电动机紧停按钮装在操作台上。 2.5 指示灯 在司机室操作台上装有下列指示灯: (1)主电源接通 (2)驱动器故障 3、警报信号 本机提供下列为人身安全而设置的警报系统 (1)大车运行时发出声光警报。 (2)机上装有电笛,便于操作时用于警告附近人员。 (3)超负荷警报信号。 通讯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CCTV) 1、在司机室配置一套对讲机,其中2个手持机,1个车载。 2、CCTV 3、起重机须设置CCTV系统。详细监控点布置如下: (1)大车行走配备5个摄像头,监控大车运行轨道及滑触线的状况; (2)小车下部安装一套摄像系统,能够有效监控吊钩下作业情况; (3)小车上安装一套CCTV监控系统,能够有效监控起升机构运行情况; (4)司机室内安装一套CCTV监控系统,能够有效监控司机室内作业情况; (5)司机室外安装一套CCTV监控系统,能够监控桥机司机视野内作业区域情况; (6)监控显示器放置于司机室内部,显示器能够显示单个画面也能切换到多个画面显示; (7)司机室内设置一台控制器,能对整个系统进行有效的操控; (8)系统设置存储系统,要求覆盖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 (9)系统预留远程传输接口,桥机上的CCTV数据可通过光纤或无线传输至码头中控室。 敷线 1、本机各设备之间的连线全部敷设在走台上。电缆槽内动力、控制、通讯回路用隔板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高次谐波对控制系统产生干扰。通讯电缆分槽敷设,防止干扰。使各回路不至混乱。多芯电缆的芯线留有10%余量,放线时电缆长度留有一定裕度。接线盒采用户外防水结。 2、本机所有布线均符合IEC标准。多芯电缆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线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线管外径的8倍,线管弯曲时不得使线管断面变形。导线截面不大于管径截面的40%,管口加保护绝缘套。线管镀锌处理。 3、除扩音器、电笛、门限位等必要的控制设施以外,除非经甲方同意,司机室下不布线。 4、电线、多芯电缆的芯线用号码套作出标记(按电气原理图标明线号和所在电缆号,号码为机器打印;电缆按电气原理图标明电缆号;备用线应标明“SPARE”、线芯号、电缆号)。电线、电缆的额定电压满足交流 500V,直流 1000V 级,采用铜搅合线。 端子 在控制屏中进出线的接线端子尽可能地布置在屏的前面底部,便于维修。电缆芯线的两端端子上标有与图纸一致的永久性符号。控制屏和接线箱内的端子留10%余量。 照明 1、总则 1.1 照明线路分成几个独立的线路,每个回路都有若干独立电路并有过载和短路保护,照明镇流器和照明接线箱内导线用端子排连接。所采用的灯具为防雨,耐蚀,防震型,灯的安装位置便于使用维修。机上配有停电应急照明灯,便于夜间突然停电及时维修用。 1.2 主要LED照明灯具采用优质产品。 2、司机室的照明采用LED灯,照度不小于75LUX。 润滑 1、减速箱的润滑采用油浴式润滑。 2、各滚动轴承及其他需润滑的地方采用单点油脂润滑,油嘴采用新型的钩接式油嘴,乙方提供专门配套的油枪(每台套机三套)。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 1、清洁,油漆 1.1 油漆采用国内知名品牌氟碳油漆。严格按照国际通用涂装工艺进行钢板预处理和油漆。金属板材加工前,钢板进行轧平、喷丸,并涂上车间底漆等预处理。经放样、下料、组装、焊接成形后,对整个构件进行后处理,即对焊接烧损进行处理人工打磨或喷沙。 1.2 除锈等级符合GB8923标准规定的清洁度Sa21/2级,使用照片目视对照评定。除锈后,表面粗糙度达到40μm~80μm。 1.3 油漆制造厂获得ISO9000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主要结构件外表面涂3层底漆、2层面漆,漆膜总厚度达到220μm~260μm,其允许偏差为-20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底漆采用环氧富锌漆(室内每层干膜厚度≥35μm),中间漆采用环氧云铁漆(室内每层干膜厚度≥35μm),面漆采用金属氟碳面漆(室内每层干膜厚度≥50μm)。 1.4 油漆涂装质量保证5年内(甲方人为原因除外)不出现爆裂、剥落等现象,否则乙方予以修补。 1.5 封闭形的箱或梁,在封闭前,其内表面均涂二度稳定性防锈底漆,干膜厚度达68-79微米。 1.6 如质保期内油漆出现锈点、剥落、风化等缺陷,免费对这部分油漆负责修补或全部重新油漆。 1.7 乙方向甲方提供油漆供应者的证书,说明油漆质量和涂漆方法,推荐的油漆数据。这些将列为验收清单的组成部分。面漆的颜色将请用户指定并对色板认可。对再涂装表面的洁净、涂层的厚度、涂装间隔期以及气候环境等将严格按照造漆厂工艺要求进行。 2、乙方在发运前初步拟定包装与装卸方式。 铭牌标志 1、机上装设颜色鲜明的负荷牌,其式样和材料经甲方认可,装在机体的醒目位置。 2、铭牌上设有下列内容: (1)名称、类型; (2)额定总额定起重量; (3)制造厂家、制造日期; (4)用户名称和设备编号; (5)其它所需的参数和内容。 3、司机室内醒目处设置起重机主要性能参数的铭牌。在有关部位设有醒目的警告标志。设备铭牌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各项标准内容按中国的国家法定计量标准来标注。 4、全部铭牌使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 运输组装、安装 1、安装计划由乙方制定,安装质量由乙方负责, 乙方将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代行甲方对乙方安装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利和义务。安装工作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填写评定表格。 2、安装费及有关的其他的费用均包括在本项目预算中。 3、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5、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6、乙方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7、项目完成后,乙方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8、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9、设备进场安装前,乙方负责对现场进行复测,做好主体单位衔接,并进行工作面交接。 主要外购件品牌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性能参数及要求 | 备注 | 1 | 电动机 | 起升电动机功率≥110KW;变频 | 江苏宏达 | 2 | 制动器 | 起升采用单推杆块式制动器;双级制动 | 焦作科佳 | 3 | 减速器 | 起升采用硬齿面减速器 | 东泰、浙江东海三合一 | 4 | 轴承 | 滚动轴承 | 洛阳轴承 | 5 | 联轴器 | 起升采用型齿联轴器 | 河南巨人 | 6 | 钢丝绳 | 6×6+1 | 南通 | 7 | 钢材 | 主要受力结构钢材采用Q355B | 邯钢、安钢 | 8 | 油漆 | 采用氟碳油漆 | 两虎 | 9 | 滑线 | 采用三相四线单级滑线 | 河南茗东 | 10 | 其他电缆 | 船用电缆 | 河南双鹿 | 11 | PLC | S7-1500 | 西门子 | 12 | 变频调控器 | HF500 系列 | 中冶南方 | 13 | 超负荷限制器 | JT-A/X8 | 禹鼎 | 14 | 联动台 | WLK-3 | 箭环 | 15 | 低压元器件 | 按设计 | 德力西 | 16 | 空调 | ≥1.5P | 奥克斯 | 17 | LED 灯具 | 按设计 | 奥达 | 18 | 吊钩 | 锻造吊钩 | 河南巨人 | 19 | 故障触摸屏 | 按设计 | 西门子 | 20 | 电气集成、电控 | 按设计 | 河南巨人 | 21 | 对讲机 | 按设计 | 建伍 |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GB/T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 2、GB6067-2010起重机机械安全规程 3、GB/T14405-2016通用桥式起重机技术 4、GB/T5905-2011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5、GB/T699-2015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6、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 7、GB/T3077-2015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8、GB/T3274-201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9、GB/T11352-200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10、GB/T7659-2010焊接结构用铸钢件 11、GB/T5117-2012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12、GB/T5118-2012热强钢焊条 13、GB/T984-2001堆焊焊条 14、GB/T985-2008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15、GB/T11345-2013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16、GB/T3323-2019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 17、GB/T12467~12469-2009金属材料熔焊质量要求 18、GB/T1800~1804-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极限与配合 19、GB/T1182~1184-2018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几何公差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标注 20、GB/T5973-2006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21、GB/T5974.1-2006钢丝绳用普通套环 22、GB/T5974.2-2006钢丝绳用重型套环 23、GB/T5975-2006钢丝绳用压板 24、GB/T5976-2006钢丝绳卡 25、GB/T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 26、GB/T10051-2010起重吊钩 27、JB/ZQ4644-1997NGCL型带制动轮鼓形齿式联轴器 28、GB/T3632~3633-2008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 29、GB/T3797-2016电气控制设备 30、GB/T4026-2019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设备端子、导体终端和导体的标识 31、GB/T4315-2009光学传递函数 32、JB/ZQ4374-2006 ZLD型弹性柱销齿式联轴器 33、JB/ZQ4326-86温热带型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34、GB/T4205-2010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操作规则 35、GBT1591-20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36、JTS252-2015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37、JTS258-2008 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甲方(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甲方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第二节 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名称: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港路80号 | 第五章第二节 第1.2(6)项 | 项目现场 | 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第五章第二节 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 交货时间:收到甲方开工指令后80个日历日完成,并交工验收。 交货地点:长沙新港三期工程转运中心内。 | 第五章第二节 第6款 | 货物的验收 | 1、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 第五章第二节 第8条 | 运输和保险 | 1、安装计划由乙方制定,安装质量由乙方负责,乙方将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代行甲方对乙方安装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利和义务。安装工作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填写评定表格。 2、安装费及有关的其他的费用均包括在本项目预算中。 3、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5、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6、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7、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8、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 第五章第二节 9条第9.2(1) 项 | 质量标准和保证 |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质保期壹年(双梁桥式起重机主要零部件按国家标准进行质保)。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修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 第五章第二节 第9.2(3) 项 | 响应时间 | 1、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故障响应 2.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2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2.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 第五章第二节 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付款人: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单位自行支付) 付款方式:(1)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查通过,乙方主要原材料采购进厂、主要外购件已签订供货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使用合格证书,并提交相应竣工验收资料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格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保留; (3)在质保期满后,经甲方确认无遗留问题和潜在质量瑕疵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全部质保金(不计利息)。 | 第五章第二节 第14.2(6) 项 | 伴随服务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第五章第二节 第20.2款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 所在地诉讼 □ 仲裁 | 第五章第二节 第23.1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协商解决 |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港路80号 | 地址: |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长垣市位庄工业区长恼路中段路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