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的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中央空调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中央空调采购
本次招标内容为明阳山殡仪馆中小悼念厅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招标人将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备品备件、成品保护、售后服务、维护保养等方面对投标人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CHN-JZ
******** 委托代理编号:HCHN2013-CG118
3、项目预算:358600.00元
4、供应商资质:
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非厂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厂方的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
(2)非长沙地区的投标人必须在长沙有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分支机构或在长沙市办理了外地企业登记备案。提供工商登记或登记备案的复印件。
4.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从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4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7:00(北京时间)到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22号凯旋大厦11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价: 400 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4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送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保证金
7.1递交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保证金叁仟伍佰元。
7.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南大路支行
账 号:5911 5735 0679
7.3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
联 系 人: 毛经锋
电 话:
135*****258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程林 林珊
电 话:
****-******** 传 真:
****-******** 地 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22号11楼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长沙市南大路支行
银行帐号: 5911 5735 06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