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电商物流中心附属工程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寿宁县电商物流中心附属工程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0">第1章 招标公告********1">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电商物流中心附属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c82f6e4fdff">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审批函〔2021〕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建设资金来源********41468a994d301a65e225f9">国家级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清源镇童洋村际头仔桥底 50-1 号(原棉纺厂)

2.2 工程建设规模:********8d30a3abd5dea56">新建一座集分拣、简易仓库为一体的二层钢结构仓库予以配套。拟建占地面积约1630.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的二层钢结构物流仓库一座,一层为仓库分拣中心,二层为仓储中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7d68430a98032b152d78f805">(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bd264daaa86d1d84f5c05965">(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f4ca78c8cfa66c93e7442">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1. 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属中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fc8feb15cbe82">叁级********850c86a340">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b51fe202f728">/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3d8e2601f3f270d793">(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d4e0f8d5767c3a913f7a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94f4fae46c********a32">/。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2)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规定执行。(3)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建办市 [2019]50号、闽建筑[2019]22号文,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不得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c9738b4fce47139f3">2021年2月9日 08:30:00至2021年2月22日 17:30:00通过********d2c64b68ab4aa3d94309a513">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p://ggzyjy.xzf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cb143fbc41212e6eb">(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3月3日 15: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d284f9493eb*******dfe2d">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电子投标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注: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3月3日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p://ggzyjy.xzf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c5c314ab68c8c74f********6">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p://ggzyjy.xzfw.ningd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邮编:3555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50555660,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置业小区11#204,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700221、18950565670,传真:/

联系人:小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p://ggzyjy.xzf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85033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0593-21733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0593-5580667

寿宁县电商物流中心附属工程项目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9240902100175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号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1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④或⑥种形式提交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⑥种形式提交形式提交

2

②银行保函形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以及《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电子保函启用的通知》(宁公共资源〔2021〕2号)规定办理电子银行保函的文件规定,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修改为“②银行保函形式:应按照《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电子保函启用的通知》(宁公共资源[2021]2号)规定办理电子银行保函,或者采用纸质银行保函。”

3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本项目不适用

修改为“应按照《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电子保函启用的通知》(宁公共资源[2021]2号)规定办理电子投标保函,纸质保函不适用”

4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险公司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修改为“应按照《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电子保函启用的通知》(宁公共资源[2021]2号)规定办理电子投标保函,纸质保函不适用”

本次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招标文件一样,具有法律效应,招标文件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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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电商物流中心附属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1年3月3日在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3950555660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置业小区11#204

联系人: 小王

电 话: 0593-2700221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寿宁县电商物流中心附属工程项目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福建凯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4.1.9条款要求”,否决其投标。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鼎盛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蔡丽英

相关个人业绩:/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闽2352015201682455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鼎盛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409330.00 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0

暂列金额:0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陈开勇、苏春富、蔡裕盛、周亮、杨妙清。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0593-2173305

十二、公示时间

2021年3月3日 至 2021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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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电商物流中心附属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1年3月3日在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3950555660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置业小区11#204

联系人: 小王

电 话: 0593-2700221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寿宁县电商物流中心附属工程项目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福建凯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4.1.9条款要求”,否决其投标。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鼎盛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蔡丽英

相关个人业绩:/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闽2352015201682455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鼎盛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409330.00 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0

暂列金额:0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陈开勇、苏春富、蔡裕盛、周亮、杨妙清。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0593-2173305

十二、公示时间

2021年3月3日 至 2021年3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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