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安县安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愿退出自行关停拆除奖补砖瓦窑企业固定资产残值评估结果的公示
关于万安县安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愿退出自行关停拆除奖补砖瓦窑企业固定资产残值评估结果的公示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万安县砖瓦窑企业自愿退出自行关停拆除奖补办法的通知》(万府办字〔2019〕110号文)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乡镇初审,并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我局聘请江西百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万安县安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愿退出、自行关停拆除奖补砖瓦窑企业的资产(残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1、评估范围。纳入评估的范围:评估对象的窑体(轨道窑)、烟囱、轨道、房屋建(构)筑物(砖混、砖木、钢棚、)、机械设备(变压器、切碎机、成型机、输送设备、搅拌设备、电器控制设备、环保设施)和存量砖坯纳入评估的范围。
不纳入评估的范围:评估对象的水泥硬化地面(路面)、和现场勘查时已经倒塌或者已经没有实物的砖厂窑体资产,以及可以移动的铲车、挖机、拉砖车、窑车(小推车、电瓶车)和现场勘查时已经自行处置没有实物的设备资产不纳入评估的范围。
2、万安县安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愿退出、自行关停拆除奖补砖瓦窑企业资产(残值)评估结果总额为*******.00元。
本公示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止,期限七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向万安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万安县芙蓉镇崇文西路92号
邮编:343800
万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30日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万安县砖瓦窑企业自愿退出自行关停拆除奖补办法的通知》(万府办字〔2019〕110号文)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乡镇初审,并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我局聘请江西百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万安县安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愿退出、自行关停拆除奖补砖瓦窑企业的资产(残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1、评估范围。纳入评估的范围:评估对象的窑体(轨道窑)、烟囱、轨道、房屋建(构)筑物(砖混、砖木、钢棚、)、机械设备(变压器、切碎机、成型机、输送设备、搅拌设备、电器控制设备、环保设施)和存量砖坯纳入评估的范围。
不纳入评估的范围:评估对象的水泥硬化地面(路面)、和现场勘查时已经倒塌或者已经没有实物的砖厂窑体资产,以及可以移动的铲车、挖机、拉砖车、窑车(小推车、电瓶车)和现场勘查时已经自行处置没有实物的设备资产不纳入评估的范围。
2、万安县安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愿退出、自行关停拆除奖补砖瓦窑企业资产(残值)评估结果总额为*******.00元。
本公示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止,期限七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向万安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万安县芙蓉镇崇文西路92号
邮编:343800
万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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