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I标段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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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乡镇李家洋村WX02-08-09地块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1-03-04 11:13:26 次

项目编号:WX-ZB(2021)-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乡镇李家洋村WX02-08-09地块桩基检测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李家洋村。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4845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59226 平方米,其中住宅 107320 平方米,物业、社区及其他配套用房 8963 平方米,地下建筑 42943 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概算总投资为80041.45万元。

招标控制价:997464元。

计划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2天内到场进行检测,及时提供满足宁波市鄞州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检测工作满足总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桩基检测项目,具体详见附表《检测内容一览表》。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本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完成各项检测工作,并提供各项正确的技术参数及提供满足宁波市鄞州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

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检测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检测内容)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能力中应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检测内容,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建设工程检测岗位证书(地基基础检测),同时提供2020年11月、2020年12月、2021年1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3.4 其他:(1)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五乡支行

银行账号:****************3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15:00(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提交;

②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WX-ZB(2021)-007),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做否决投标处理;

③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其中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开始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并提交履约保证金收据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3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 100 米)。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4楼429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2*****0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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