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鹤亭湾安置点四期、五期主体用电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泰县鹤亭湾安置点四期、五期主体用电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泰县鹤亭湾安置点四期、五期主体用电工程投标邀请函

邀请单位:福建广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企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鹤亭湾安置点四期、五期主体用电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长泰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长泰县鹤亭湾安置点四期、五期主体用电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20673.02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220673.02 元(含暂列金11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能源(或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五级承装、承修、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②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④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成员)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且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的投标者,请于2021 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18日,每天08时30分至12时00分,15时00至17时30分,到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元兴楼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2月25日15:3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提交(用信封密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全额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2月25日下午15:30时;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2月25日下午15:3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元兴楼101室。

7.2. 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执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保证(以现金形式递交),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长泰县;

联系人:小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元兴楼10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70@qq.com">********2@qq.com;联系人:小庄。

电话:****-*******,传真:****-*******


长泰县鹤亭湾安置点四期、五期主体用电工程

补充通知

长泰县鹤亭湾安置点四期、五期主体用电工程开标时间修改为"2021年3月4日下午15时30分,开标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1号梯1501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3月4日15:30时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提交(用信封密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全额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评标委员会名单:

公示时间: 2020年月 26日至 2020年9月28

招标人: 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 2020年10月26日


长泰县鹤亭湾安置点四期、五期主体用电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 程 名 称:长泰县鹤亭湾安置点四期、五期主体用电工程

招 标 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长泰县

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1号梯1501开标室

工程建设规模:长泰县鹤亭湾安置点四期、五期主体用电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20673.02 元。

招 标 方 式:邀请招标

评 标 办 法:简易评标法

开 标 时 间:2021年3月5日15:30时

中标候选人:福建企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 庄远东 证号: 闽****************等级: 贰级

中标价:人民币(小写)220673.02 元(含暂列金11000元)

(大写)贰拾贰万零陆佰柒拾叁元零贰分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本次评标被评标委员会是否决的投标人名单及原因:无

评标委员会名单: 谢笑芝、黄小凉、杨章生

公示时间: 2021年3月5日至 2021年3月8日


招标人: 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


标签: 用电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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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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