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合同公告

浏阳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合同公告

浏阳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5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0141-1
采购人(全称):浏阳市人民医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岳阳长岭炼化通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医用气体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014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医用气体采购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陆万伍仟伍佰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液态氧

槽车

620吨

1850

*******

2

瓶装氧

40L

80瓶

32

2560

3

瓶装氧

5-10L

500瓶

20

10000

4

瓶装二氧化碳

40L

40瓶

150

6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每月进行一次结算,按合同约定计量方式进行收货,凭收货清单凭证,以成交单价计算,经入库处理后进行财务结算。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岳阳市长岭支行(岳阳长岭炼化通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8526)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确保所供应的液态氧、瓶装氧、瓶装二氧化碳气体质量符合《中国药典》现行版本的标准。

(2)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响应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如因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等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4)项目验收不合格,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上的要求供货。

(2)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控制。

(3)甲方根据需求量,合理计划用气量。提前24小时将供货信息通知乙方计划供货(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4)甲方负责协调好甲方单位管理气体的部门的关系,安排好收货人员及时签收,并为乙方在甲方单位内送货通行、装卸等提供方便。甲方有权对供应液氧的质量、数量进行随机抽查。

(5)甲方用氧具有两条供氧系统,但合同签订后,甲方一般应保证每月都有液氧用量。

(6)液态氧按吨位计算,凭乙方开出的电子磅码单作为结算依据,液氧补充量凭出厂过磅单进行签收。瓶氧、二氧化碳气体按瓶数签收。必要时甲方可抽查验收。

(7)合同期内,在乙方能保证甲方正常供应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入乙方供应的同类型产品,以防止因此造成的产品质量纠纷。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确保所供应的液态氧、瓶装氧、瓶装二氧化碳气体质量符合《中国药典》现行版本的标准,不得短斤少两。

(2)乙方按甲方需求计划及时供应,送货时安全充装到液态氧储罐内。

(3)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搬运、装卸、运输、充装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4)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工作人员在运输等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赔偿责任。

(5)将本项目的所有文档和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并保证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7.违约责任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如有单方面其它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1-5万元违约金。

7.2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等)不能履行合同所造成的违约责任除外。

7.3 乙方承诺在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期内不向甲方任何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劵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财务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而不支付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7.4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质量、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要求的气体时,将依据情节给予不同处罚,情节严重时按第7条第1款处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 售后服务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和故障受理服务。

(2)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事故报警时2小时内作出有效回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在8小时内未解决故障的,必须提供性能相当的产品供甲方使用,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或无条件退货。

11.2 培训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使用过程中的相关技术咨询及指导。技术咨询及指导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1.3 本项目实行单价包干方式,按实结算。本单价为乙方交付甲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产品生产、包装、运输、现场充装至需方液氧储罐、检测、保险、管理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总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浏阳市道吾山西路452号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长炼五山包
法定代理人:张勇法定代理人:周斌
委托代理人:刘宏委托代理人:殷天翔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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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气体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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