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东方红街道办事处长沙高新区智慧社区中标结果
岳麓区东方红街道办事处长沙高新区智慧社区中标结果
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街道办事处长沙高新区智慧社区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5日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街道办事处 (甲方)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区智慧社区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012080059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分四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采购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增值税发票后15日内付合同暂定总价的30%做预付款; 第二次支付,本项目竣工验收后,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增值税发票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60%; 第三次支付,本项目结算经财政评审确定,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及增值税发票后后30日内付至合同95%的结算价款。 第四次支付,质保期满一年,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结算金额的5%。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如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按照本项目招投标要求及通用条款执行 按照本项目招投标要求及通用条款执行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 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执行。 2、履行合同的时间具体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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