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机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机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邵财采计{2020}100098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诚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0}100098
(3)项目内容: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品牌:GE 产地:无锡 型号:LOGIQ e)
(4)项目负责人:。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79800元
大写: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1 年1 月27 日,完成日期:2021 年3 月27 日。总日历天数:60 天。
地点: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B超室
方式:乙方负责合同内容产品运输 安装 调试,并负责联系按照投标文件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落实。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壹年。
4.付款:
1、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正常运行三个月后付合同金额60%,质保期后付余下10% 。
2、预付款、履约担保金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年1月27日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 份,采购人执叁 份,供应商执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 年1 月27 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瑶瑶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李超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8001 3560 3508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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