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无影灯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无影灯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无影灯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项目编号:[3500]ZDZB[GK]*******-1
二、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无影灯等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0]ZDZB[GK]*******-1-2包2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华大道2009号218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ZDZB[GK]*******-1-2包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
(元)
2-2 C0505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设备维保对消毒供应中心新华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消毒供应中心新华设备进行维护保养1年全天候保修服务及24小时*365天电话服务热线进行技术支持。报修后,2小时响应,4小时内到达医院进行检修,更换的易损件2小时内可送达维修项目现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18000.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黄倩(包2)
评审专家:黄国强,陈玉凤,吕少军,尤荣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按中标金额的1.2%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ZDZB[GK]*******-1-2包2:2616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经审查,各家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
联系方式:********0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杨倩倩、陈丽芳
电话:****-********项目概况
受福清市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81]FZZHZX[GK]*******-2、福清市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清市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2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1]FZZHZX[GK]*******-2
项目名称:福清市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826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260元
投标保证金:216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1(批)否1*13 10826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3-04 16:20至2021-03-19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3-25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街道宏路村中街大楼
联系方式:189*****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A01室
联系方式:159*****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盛文、陈碧淑
电话:159*****519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货物 无影灯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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