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大祥区受污染耕地治理项目合同公示
邵阳市大祥区受污染耕地治理项目合同公示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大祥区农业农村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绿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邵阳大祥区农业农村局受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
(2)项目内容:采取撒施生石灰、优化水分管理、叶面阻控剂等一系列农艺技术措施,努力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3)任务范围:
序号 | 区域类型 | 面积(亩) | 治理措施 |
1 | 安全利用区 | 5027.25亩 | 优化水分管理、叶面阻控剂 |
2 | 集中推进区 | 616.75亩 | 撒施生石灰、优化水分管理、叶面阻控剂 |
3 | 重度污染区 | 79.05亩 | 结构调整,收购镉水稻。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叁佰伍拾贰元贰角伍分
小写:*******.25 元
实施耕地面积:总面积5723.05 亩。
严格管控区结构调整与水稻收购补偿费用不计算在本合同内。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项目,并配合采购方通过省厅的验收。
地点:甲方指定实施地点
方式:由乙方进行重金属污染治理,并按要求落实各项技术措施,最终达到验收标准。
4.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60%的项目款,项目经省厅专家组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40%项目资金。
措施要求
(1)水分调控
通过田间水分管理来调节土壤的pH值和Eh值,降低土壤镉的有效性、减少水稻对镉的吸收与积累,是镉污染稻田实现达标生产与安全利用最经济、最简便的技术措施。我区优化水分管理操作要求如下:
操作要求:(1)水稻移栽至蜡熟后期(收割前10天左右)保持田间有2-5cm水层。((2)抽穗前20天至抽穗后20天内必须保证田间有4-5cm水层,杜绝土壤干湿交替。3)水稻进入蜡熟后期(收割前10天左右)后开始自然落干,杜绝过度晒田,过早断水。以降低稻田土壤氧化还原电位(Eh)和土壤重金属镉的活性。
(2)施用生石灰
施用生石灰,可迅速提高土壤pH值,较大幅度地降低土壤镉的活性,是当前酸性镉污染稻田最常用、最廉价的土壤重金属钝化物料。可参照湖南省农委2017年颁布的《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 石灰施用技术规程(HNZ141-2017)》执行。在水稻移栽(直播)前整地前将生石灰均匀撒施,根据土壤pH确定石灰用量。土壤pH<5.5,每亩施用石灰 150-200公斤;土壤pH 5.5-6.0,每亩施用石灰100-150 公斤;土壤pH 6.0-6.5,每亩施用石灰100公斤;土壤pH>6.5,则不需要施用石灰。
(3)喷施叶面阻控剂
施用叶面阻控剂包括具有降镉功效的腐植酸肥、硅肥、锌肥等土壤调理剂,结合酸化土壤改良培肥,从而降低稻米镉含量。
操作要求:(1)叶面阻控剂包括具有降镉功效的腐植酸肥、硅肥、锌肥等。(2)施用方法和用量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结合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每季水稻叶面喷施2次。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 份,采购人执贰 份,采购办壹 份,供应商执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 年10 月23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邓梁
经 办 人: 委托代理人:邓高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新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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