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八局砂石公司雄安调蓄库骨料加工系统环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八局砂石公司雄安调蓄库骨料加工系统环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雄安项目环境检测设备采购询价函

(编号:POWERCHINA-*******-****7)

各潜在报价单位: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南水北调雄安调蓄库弃渣综合利用工程总包部建设及运行管理工程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若贵单位有意参与,请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β射线扬尘在线监测系统(PM10 或 PM2.5 或TSP

ZRPM2000

10

配套气象监测系统,噪声监测系统,信号传输模块,中心站软件

二、采购要求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装车、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1年4月1日。

3、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义联庄乡雄安调蓄库下库总包部项目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指标:

? 采用β射线吸收法直接测量颗粒物(TSP)质量浓度,同时监测气象五参数、噪声;

? 具备动态加热系统(DHS),消除湿度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可以减少易挥发性颗粒物损失;

? 采用滨松PMT检测器,测量稳定,安全可靠,数据准确;

? 采用双通路隔膜抽气泵,流量稳定,寿命长;

? 测量数据自动记忆,停电后自动保存当前数据,来电后仪器自动启动采样;

? 支持一址多发,可实现多平台同时联网;

? 支持0TA远程升级,确保设备使用最新软件版本,保持最佳性能;

? 支持雾炮联动功能,可在仪器屏幕设置阈值,监测数值超过阈值后,雾炮等降尘设施自动启动。

? 测量范围: (0~10000)μg/m?

? 示值误差:±15%

? 采样流量:16.67L/min

? 与参比方法线性回归符合:相对误差:斜率 1±0.15,截距(0±10)μg/m?;相关系数 ≥0.95

? 平行性:≤10%

? 温度分辨率:0.01℃

? 风速分辨率:0.1m/s

? 风向范围:360°

? 风速风向采用超声波测量原理;

? 现场LED公示屏680x360mm,滚动显示各项监测数据,显示内容可通过监测仪屏幕设置;

? β射线放射源:C14,半衰期 5730年,符合放射性同位素监管要求,取得豁免备案证明文件,制造商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原件备查;

? 中心站软件可对实时、历史数据进行导出,多套设备集成在一套中心软件中;

? 对超标数据可通过屏幕显示报警、软件报警;

? 监测仪机箱采用前后双开门设计,便于维护,安装总高度3139mm,安装立杆预留视频摄像机安装平台,便于摄像机安装;

? 能通过雄安地方检测机构检测、可与雄建设管理平台、雄安新区环监局、保定市环监局、徐水区环监局等第三方对接,进行数据共享。

(2)产品设计、制造、检验等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检验验收均应遵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及国际公认的标准的规定,生产厂家必须为资质齐全的正规生产厂家。

(3)响应人发现《货物一览表》有不妥(名称型号、技术参数等)或有不清楚之处时,须提出答疑或予以更正作出说明并与使用项目核实,确保所供货物满足使用项目需求。

(4)响应人应保证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应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保证期做出书面承诺。

5、质保期:货到工地12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报价人是制造企业的,应是在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500万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

6.2、报价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6.3、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6.4、报价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6.5、报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6、报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或供货能力。

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或水电八局砂石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在线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无法进行在线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7、报价时间及地址: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质要求并有意参与报价者,均可在2021年3月18日上午10: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并按系统要求在线报名;2021年3月18日上午10: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提交报价函(注:报价函每一页都必须由报价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本报价经我公司认可,即作为签订合同时的依据。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三、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复函须知

报价文件应加盖贵单位公章,并按附表一格式要求报价。

附表一:

报??? 价?? 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主要参数及配置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品牌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2

合计

注:请统一按照《拟采购货物一览表》中单位、数量进行报价。

报价说明:(由报价人编写)

??? 1、报价有效期;

??? 2、供货时间、供货地点;

??? 3、供货货物质量满足设计和国家及相关标准情况;

??? 4、交货期、相关售后服务及质量承诺书;

??? 5、付款方式响应情况;

??? 6、违约责任响应情况;

??? ……

报价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报价要求

1、单价为工地车板交货价,已包括货物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2、提供货物的明细报价及汇总报价,我司对询比价材料有权分割。

3、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根据报价人纳税规模提供按一般纳税人13%或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确定,实际情况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5、询比价函、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南水北调雄安调蓄库弃渣综合利用工程总包部

本项目是将南水北调雄安调蓄库下库的工程开挖弃料中的可用料在骨料加工系统加工成不同粒径的建筑骨料产品,以满足雄安新区的建设需要。骨料加工系统布置在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义联庄乡,紧邻调蓄库下库二期开挖规划的北侧。

加工岩石类型:白云岩,平均饱和抗压强度160 MPa。

项目交通条件如下:

(1)高速网络

荣乌高速:荣成—乌海高速公路,简称荣乌高速,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为 G18,主要连接廊坊市与天津。荣乌高速与保定市域内东部与大广高速在岔河集互通,西部与京港澳高速在崔庄镇互通,与京昆高速在大王店镇互通。本项目成品料在项目所在地北面建材运输通道容易高速通车前利用荣乌高速进行输送。

容易线:容城—易县运输线路,简称容易线,建设规模 43 公里,位于项目所在地北侧。容易线是雄安新区建材运输通道的规划道路,在工程建成后用于项目成品料输送。

京港澳高速:京港澳高速公路为原京石高速公路,连接北京、涿州市、高碑店市、定兴县、徐水区、保定北市区、南市区、清苑区、望都县和石家庄,在徐水与前往天津的荣乌高速公路互相连接,在保定市区与保阜高速相交。

京昆高速:北京-昆明高速公路,简称京昆高速,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为 G5,连接北京和昆明,途经涞水县、易县、徐水区、满城区、顺平县,连接荣乌高速公路在大王店镇互通。

(2)国道网络

一横两纵的国道网络:一横——G112(河北环京国道,起点终点为河北省高碑店);两纵——G106(北京-广州)、G107(北京-广州)。干线公路分布较为均衡,部分路段与高速公路平行,可以考虑作为高速公路副线使用。

(3)其他道路

新区及周边具有多条省道,初步形成了连续的交通路网体系,能够较好的将各个区域串联起来,并且与外部交通路网体系衔接。县乡道密度较低,路面宽度多为 4~6m,少量道路质量较好,其余总体质量一般,需整修后方可作为主要货运通道;通村公路建设比较完备,但线路转折多,通达性普遍较差。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使用项目指定地点,并提交经买方核对无误的清单及全额发票,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5%(最长不超过3个月);余货款总额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30天内付清。

2)付款方式:买方可采取转账、电汇等方式进行支付。

六、延迟交货违约责任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外,若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30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违约金。?????????

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砂石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

邮??? 编:410004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8*****029

电子邮箱:********13@qq.com">********13@qq.com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187*****761

?2021 年3月 11日 ???? ?

********6">附件1:合同

环境检测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买 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卖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货物

1.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卖方按本合同要求,向买方提供的 (货物名称/1.2款中所列货物) 、服务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备注

人民币大写:???????? 元整???????????????? RMB:??????? 元

1.2 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注:货物数量以买方书面授权代表验收确认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2? 价格

2.1 合同总金额(含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整);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增值税(税率?? %)为 ???? 元。付款和发票开具以不含税单价为准,税金根据国家规定的税率进行调整。

合同最终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确认的实际合格供货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2.2 本合同价格为货物到达合同规定交货地点的含税价格,包括货物价款、增值税等税费和运输的费用。

2.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含税价格不变,市场价格涨跌风险由卖方承担。

2.4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为 人民币 。

3 支付

3.1 买方采取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付款前,卖方应在 3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收款收据。

3.2 合同供货总价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卖方维修处理符合买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卖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时间相应顺延。

3.3本合同无预付款。

3.4 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到货款总金额的60%,安装、调试试用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至95%,剩余的5%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3.5 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要求:

3.5.1要求卖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买方要求开具已验收货物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至买方要求地点。

3.5.2 卖方如不按照合同约定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将延迟支付货款,直到卖方开具相应的发票后再进行支付。

3.5.3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

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南水北调雄安调蓄库弃渣综合利用工程总包部

税务登记证号:********MA0F5R6Q2X

税务登记地址: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镇东街村

税务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徐水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帐号:********7039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131*****623

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开户银行:?? ??? ???????????????????????

税务开户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3.5.4卖方应按照以下的要求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按照3.5.3款和本款要求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买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2)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及时向买方开具税率为?? %的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卖方开具发票票面信息有误或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不合法导致发票无法及时认证、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卖方需重新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卖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外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的,无需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需协助卖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3.6 每次付款前卖方应在付款前三个工作日将收款收据交至买方指定地点。收据收款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南水北调雄安调蓄库弃渣综合利用工程总包部。

4 供货

4.1供货时间为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的5天内送至项目现场。********3">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买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卖方。

4.2卖方应按照买方书面要求分批次将货物运输至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南水北调雄安调蓄库弃渣综合利用工程总包部 项目施工现场 ,或买方指定地点。买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4.3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付买方。

4.4 卖方应承担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4.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买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2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延迟交付的事实、原因以及延迟交付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卖方均应依照本合同10.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4.6 卖方应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和人员与货物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4.7 卖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4.8 卖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卖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买方管理,遵守买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买方管理的人员、车辆,买方有权清理出场。因卖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买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4.9 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后,立即以 电话/传真方式 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收货单位: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义联庄乡雄安调蓄库下库砂石项目

收货联系人:???????? 田先生??????????

联系电话:????????? 187*****761???????

5 质量要求

5.1 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5.2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GB/T19001-2016、GB/T24001-2016、GB/T28001-2011、GB/T50430-2007等管理体系标准,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5.3卖方需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生产。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卖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

6.2 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12个月(货到工地交付后 18个月,以先到为准)。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3 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卖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6.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卖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买方责任的,买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6.5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6 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7 权利瑕疵担保

7.1 卖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买方出具相关凭证;卖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权利。

7.2 卖方应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卖方保证买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买方的上述行为不受卖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7.3 任何第三方向买方主张权利,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费用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8 包装

8.1 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买方要求,卖方应采用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并有可靠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

8.2 卖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装箱单应注明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

外购件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8.3 卖方对包装箱内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卖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8.4 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9 检验与验收

9.1 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 1个工作日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卖方应提供发货清单、说明书、维保手册、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双方按卖方《发货清单》清点验收,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双方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

9.2 货物验收必须以本合同规定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货物品种、规格、 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卖方应及时将其搬离买方现场,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

9.3 卖方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的地点后,应及时向买方申请办理验收手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结果。

9.4 对初步检验合格的货物,买方予以接收,视为货物已交付;对初步检验不合格货物,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补足,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9.5 在开箱验收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货物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单、说明书、“三包”保修卡。

(2)详细装箱单,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3)卖方所提交资料不符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当批货物,所产生的延期交货责任概由卖方承担。

9.6 卖方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概由卖方承担。买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后,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9.7 货物交接时,买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10 违约责任

10.1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卖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卖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买方;卖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0.2 卖方延迟交货,应按合同价款 0.5 %/日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且买方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买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卖方应在买方同意之日起 1日内及时交货;如卖方仍未按时交货,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买方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的,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 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索赔通知后 2 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卖方追偿。

11 保险

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选择相应的保险类别,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应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卖方承担。

12 不可抗力

12.1 因法定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3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 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2.2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买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 7日。卖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返还买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3 保密

13.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后仍有效。

13.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获得的买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14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买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其他约定事项

15.1 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本合同

(2)询价文件;

(3)报价文件;

(4)卖方所有对买方的承诺函件;

(5)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为准。

15.2 对本合同的变更只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更改的一律无效。

15.3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主合同不相符时,以主合同为准。

15.4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15.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5.6 本合同一式2份,合同双方各执1份。

(以下无正文)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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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购廉政合同

买方:

卖方:

为加强设备物资采购中甲乙双方的廉政建设,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腐败和反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的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双方自愿签订采购廉政合同。

一、买方不得接受卖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卖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卖方任何好处费及回扣;不得向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含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卖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参加卖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

二、买方工作人员的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直系亲属等)不得从事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

三、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向卖方索贿或收受贿赂。买方人员向卖方索贿,经卖方检举,被纪检监察或检察机关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买方索贿人承担,买方人员收受贿赂,经立案查处认定的贿赂款项,由查案办案主管单位或司法部门全额收缴,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买方吃、玩或向买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储凭证。如有违反,对卖方给予合同总价10%的罚款,直至中止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甲、卖方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卖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贿赂买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买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使买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如果一方发生,另一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甲乙双方领导干部或法人代表(授权法人代表),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采购廉政合同》,履行《采购廉政合同》中要主动接受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廉政建设管理不善、监督不力,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知情不报、瞒案不查、放纵腐败行为等问题,责成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如有违反《采购廉政合同》的,对主要责任人从严追究责任。

八、甲乙双方纪检监察部门在采购合同履行中要组织检查,并将《采购廉政合同》履行检查情况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合同验收工作,由负责验收的监察部门组织,成立验收小组,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合同进行验收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九、由于甲乙双方中某一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另一当事人员发生的《采购廉政合同》外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隐瞒和包庇。

十、此《采购廉政合同》与《采购合同》同时签订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纪检监察部门各一份。

十一、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即生效,生效合同由甲乙双方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行。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从签字之日起至本采购合同终止。

十三、本合同由 纪检监察室 负责监督,举报电话:****-********由 纪委组织 负责本合同的验收。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代表:?????????????????????????????? 代表:

??????????????????????????????? 日期: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砂石公司

(电子签章)

2021年03月11日

标签: 检测设备 环境 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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