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物证中心、滨海联合调解室临时用房预中标结果

公安局物证中心、滨海联合调解室临时用房预中标结果

绍兴县公安局物证中心、滨海联合调解室临时用房中标公示

绍兴县马鞍镇公安局物证中心、滨海联合调解室临时用房建造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于2013年4月8日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三天,节假日及周日除外):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中垦建设有限公司

下 浮 率:20.55%

工 期:150天(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雄业建设有限公司

下 浮 率:19.26%

工 期:150天(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下 浮 率:19.16%

工 期:150天(日历天)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依法向绍兴县滨海工业区招投标中心投诉。投诉应说明具体事项,签具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575-********

传 真:0575-********

地 址:滨海工业区秋实路(滨海工业区管委会大楼内)

绍兴县马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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