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公安局科所队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新安县公安局科所队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 [正文] >begin 河南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公安局委托,就新安县公安局科所队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1)0049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科所队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科所队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政采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1-16号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供货期:1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日期及网站: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三、竞争性磋商信息: 3.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李东平(磋商组长)、郭伟、陈睿平(招标人代表) 四、成交信息: 供 货 期:1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五、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六、成交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新安县公安局 地址:新安县涧河中路与南京路交汇处 联系人:刘先生电 话:0379-63138058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楼 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13213608390 2021年3月11日 <$ [正文]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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