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1门诊、康复中心院区污水站维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000-03841
二、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1门诊、康复中心院区污水站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污水站维保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力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605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70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污水站维保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599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服务内容包括院内门诊污水站和康复中心污水站,负责两座污水站全年365天日常维护运行达标排放,包括污水站日常运行值班人员派驻;水质检测;消毒用化学品的申购、运输、添加使用,设备保养。
服务要求:1、污水站值班人员要求:1)门诊污水处理站值班人员配置3名;康复中心污水处理站配置3名;常白班班长1名;综合管理维修人员1名(要求其具备电气、工艺、机械知识以及一定的管理能力)2)污水站365天×24小时(全年无休息日)有人值守,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运营公司对每位运行人员进行污水系统自动化控制及手动控制培训,并安排专人对自控系统进行维护。3)组织机构设置科学,人事制度健全,人员安排合理,有相关培训计划以及员工工资福利增加计划。污水站运营班长及操作人员具备丰富的污水站调试、设备操作经验,并且具备污水处理上岗证。2、污水站水质检测项目。1)致病菌(粪大肠菌群1次/月、沙门氏菌1次/季度、志贺氏菌1次/半年)检测,并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出具CMA监测报告。(我院作为新冠疫情定点医院,要求疫情期间每周对粪大肠菌群进行检测,并出具CMA检测报告,此费用医院不单独支付)2)负责污水站排污许可证(污水、废气、噪声的)所需的检测,要求出具的CMA监测报告:按照本院排污许可证要求点位、频次进行检测,并完成院内排污许可证季报、年报等工作;3)检测内容包括日常运行维保单位内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余氯、PH、COD、SS、BOD、溶解氧、SV30等指标,以上检测费用包含在污水站维保合同范围内;4)污水处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要求:维保单位规范运行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正常运转,污水全年365天达标排放。3、污水站所用化学品技术要求1)污水站所使用药剂包括但不限于盐酸(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氯酸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要求维保单位在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审批、采购运输使用等一系列经营行为过程中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维保单位需在中标后10日内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备案,到我院进行资格后审,已确保维保单位能够合法承接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资格,如无法提供,视为中标资格无效。同时我院作为人口密集场所,不得建立危化品储存库,维保单位需做到危险化学品无储存使用。2)药剂用量预估:31%含量工业一等品盐酸80KG/天,99%含量氯酸钠40KG/天,27%含量聚合氯化铝 PAC 30KG/天,1200万分子量聚丙烯酰胺2KG /天。4、日常维护保养、维修技术要求1)为保证污水站正常运行和简易维修及时性:维保单位负责项目服务范围内单件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设备维修、更换费用及人工费用,单件单价在500元以上的设备维修及设备更换费用,维保单位报请医院主管部门,按医院规章制度执行,同时维保单位免收人工费及辅材费。2)维保单位负责日常设施设备维护耗材:包括但不限于机油、齿轮油、黄甘油、皮带、防腐油漆等。3)维保单位负责所派驻人员的劳保用品,尤其是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防护措施:要求污水站运营过程中涉及到化学品添加等特殊工况,操作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甲方会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抽检;如因防护不到位等造成的意外伤害等由维保单位负责;4)要求与污水站日常维保相关的各类展板、制度上墙,运行台账记录规整、存放整齐,所有运行台账随时备查; 5)设备因长时间不进行维护、保养造成人为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该设备的全部维修更换费用。5、其他要求1)要求运营公司熟悉并了解污水站的相关运行、工艺状况等, 开标前自行组织项目踏勘,取得项目踏勘证明后参与项目投标,能够给出科学合理并且针对性强的服务方案。2)配合院方应对环保、疾控、卫健委、公安局、安监局等主管部门检查;3)考虑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对维保单位要求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禁止3年内因涉及超标排放污染物或不正常运行污染设施被环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单位来参与我院投标工作。4)处罚责任:因维保单位责任倒置院内污水站被上级有关部门处罚时我院会对维保单位执行双倍处罚,一份上缴监察部门,一份上缴院方。
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个服务周期达到甲方满意,可以续签第二个服务周期合同。如达不到甲方满意,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需确保污水站水质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同时满足疫情等相关要求,配合各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满足合同范围内各环节合法经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永青、郑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污水站维保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 [2002]1980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标准,取费基数为中标价×两年服务期。以现金或电汇方式支付。成交公示发布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29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融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