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

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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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
采购人名称:合肥市气象局项目地址:市本级
财政委托编号:RWSC2021-0034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2021-02-22 09:34:44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09点3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HZ00168
项目名称: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
预算金额:98.5万元
最高限价:98.5万元
采购需求: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7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23日09:00至2021年03月02日17: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2。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5日09点3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8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气象局
地址:合肥市大房郢水库坝下
联系方式:0551-65685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
标段简称: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2927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75345797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
采购人名称:合肥市气象局项目地址:市本级
财政委托编号:RWSC2021-0034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2021-02-22 09:34:44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09点3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HZ00168
项目名称: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
预算金额:98.5万元
最高限价:98.5万元
采购需求: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7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23日09:00至2021年03月02日17: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2。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5日09点3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8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气象局
地址:合肥市大房郢水库坝下
联系方式:0551-65685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
标段简称: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2927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75345797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

原项目编号:2021BFFHZ00168

原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无标题文档
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HZ00168
项目名称: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对项目“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
3、关于对“评分细则合法性”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投标人技术、业绩、售后服务能力、产品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4、关于对“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设置不合理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不具有限制性,且满足“★”条款的投标人至少3家。非“★”条款是在产品基本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未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关于“人员配备”评分项的疑问。
答:本评分项是考核团队人员具备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信息系统及信息服务的能力,该项证书体现了拟派人员的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分析、系统架构设计、网络规划设计、系统规划与管理的能力,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6、关于“供应商实力”评分项的疑问。
答:此项为评分指标,体现了投标人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法规,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具备在高速公路开展气象装备应急保障和日常运维保障服务的能力,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7、关于“投标人荣誉”评分项的疑问。
答:此项为评分指标,反映了投标人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等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尤其在与本项目相关的气象领域,所取得气象科技成果。体现投标人综合技术实力并且在气象领域尤为突出的技术能力。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8、关于“投标人业绩”评分项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9、关于“项目实施能力保障”评分项的疑问。
答:①招标文件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避免软件权利纠纷,要求提供该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满足该条款的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②招标文件要求的“体系认证证书”可体现出企业自身管理与项目运作的规范性,且证书均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③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本项目包含电子系统工程(即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等),建筑智能化工程(即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通讯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并无限制性。④招标文件要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此项目涉及建筑施工,因此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10、关于“《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的疑问。
答:依据《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在气象业务、工程设计建设中,应当使用具备有效许可证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本项目要求提供《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
11、关于“所投单能见度交通气象监测站要求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的疑问。
答: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第三方有权机构”指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该项要求未指定检测机构,且未限定特时间区间,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注:(1)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气象局
地址:合肥市大房郢水库坝下
联系方式:0551-65685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1BFFHZ00168
二、项目名称: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玖拾柒万捌仟元整(大写)(¥9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多要素交通气象站

安徽蓝盾

DZZJ6

3 套

149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蜀支,赵峰,何勇,李少波,张求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道路交通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设备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气象局
地址:合肥市大房郢水库坝下
联系方式:0551-65685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0551-66223791、662239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警设备 监测 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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