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王大郢城中村改造二期三网共建共享工程施工
合肥市包河区王大郢城中村改造二期三网共建共享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 合肥市包河区王大郢城中村改造二期三网共建共享工程施工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包河区发统局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包河区王大郢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备案的通知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0-08-24 15:59:57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合肥市包河区王大郢城中村改造二期三网共建共享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1ABBGJ00049
2、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王大郢城中村改造二期三网共建共享工程施工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4、项目单位: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5、项目概况:合肥市王大郢城中村改造二期安置房项目为12.8万平方米的回迁安置小区工程,本次招标的三网共建共享工程施工项目的主要招标内容包括:小区1-8#住宅楼、S1-S2商业楼,共计1051个信息点(住宅1012户、商业39间),本工程为小区共享通信线路工程,主要为小区用地红线内的光缆穿线、MODF架、走线架、光分纤箱、通信机房设备工程等;包含通信光缆接入工程施工、手续办理及验收移交等,详见谈判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项目概算:75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住宅小区三网共建共享工程施工业绩;
4、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3月4日上午09:00至2021年3月9日下午17:30
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查阅谈判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谈判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谈判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谈判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1年3月11日9:30
2、谈判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层1号谈判室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hefei.gov.cn/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结束后由系统依次推送。
2、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谈判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谈判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谈判,谈判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谈判现场。
八、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王大郢城中村改造二期三网共建共享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BBGJ00049
原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王大郢城中村改造二期三网共建共享工程施工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王大郢城中村改造二期三网共建共享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2021ABBGJ00049)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谈判文件第7页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本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资料要求”中: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监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可提供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或备案材料”修改为“(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监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可提供当地共建共享办公室出具的验收证明文件(如合肥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盖章确认的具备通信网络接入条件证明函)”。
2、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9:30”,现延期到“2021年3月16日9:30”。
3、本项目原谈判地点为“3层1号谈判室”,现变更为“3层2号谈判室”(投标人无需前往谈判现场)。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ggzy.hefei.gov.cn/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王大郢城中村改造二期三网共建共享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BBGJ00049
原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王大郢城中村改造二期三网共建共享工程施工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王大郢城中村改造二期三网共建共享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2021ABBGJ00049)答疑公告如下:
本项目开标时间暂缓,具体开标时间详见后续补疑。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ggzy.hefei.gov.cn/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正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汇银广场1-1317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拾叁万壹仟伍佰陆拾柒元陆角壹分(¥231567.61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
资料公示: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新纪元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2803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拾伍万壹仟柒佰陆拾元叁角(¥251760.30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
资料公示: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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