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中心】蕲春县公安局刘河派出所民警休息用房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蕲春县公安局刘河派出所民警休息用房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编号HBQC-202101FJ-003001001)
【蕲春县中心】蕲春县公安局刘河派出所民警休息用房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蕲春县公安局刘河派出所民警休息用房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编号HBQC-202101FJ-003001001)
蕲春县公安局刘河派出所民警休息用房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HBQC-202101FJ-003001001)施工类招标 | |||||||
中标结果公告 | |||||||
招标编号:HBQC-202101FJ-003001001 | |||||||
蕲春县公安局刘河派出所民警休息用房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名称)蕲春县公安局刘河派出所民警休息用房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标段名称)于2021年02月07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媒介名称)上发布了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02月07日至2021年02月09日。招标人已经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对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予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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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公示期间收到质疑,经查质疑内容属实,取得招标人同意、报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评标结果顺序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结果公告,以及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招标人:蕲春县公安局 | |||||||
地址:蕲春东壁大道 | |||||||
邮编: | |||||||
联系人:雷先生 | |||||||
电话:18986753466 |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枫树林社区四组(蕲春大道吴爱国私宅) | |||||||
邮编: | |||||||
联系人:湖北鑫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电话:15971349856 | |||||||
行政监督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电话:0713-7210917 | |||||||
备注:如不是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招标人可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中予以说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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