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佛山南海桂城京华店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酒家佛山南海桂城京华店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房建市政类型模板
广州酒家佛山南海桂城京华店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名称: | 广州酒家佛山南海桂城京华店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
招标单位: | 广州酒家集团(佛山南海桂城)餐饮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从 2021年03月18日17时 至 2021年03月21日17时止 | |||||||
广州酒家佛山南海桂城京华店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03月18日17时 至 2021年03月21日17时。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第一候选人 | 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2 | 黄晓红/粤****************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 ||||||||
异议受理单位:广州酒家集团(佛山南海桂城)餐饮有限公司 | ||||||||
电话:134*****144 |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中央大街融和路16号京华广场7座 | ||||||||
邮编:528206 | ||||||||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8号514室 邮编:528200 | ||||||||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 ||||||||
招标代理: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135*****860 传 真:***-******** 地 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9号502 邮 编: | ||||||||
附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
|
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