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交车尾彩屏广告位经营权项目中标公示
南阳市公交车尾彩屏广告位经营权项目中标公示
南阳市公交车尾彩屏广告位经营权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公交车尾彩屏广告位经营权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NNY********8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2月22日
4、评审日期:2021年3月16日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元/辆/年) |
一标段 | 公交车尾彩屏广告位经营权 | 河南昊源达广告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95号28层2812号 | 2000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闫建伟、刘海志、张燕、张同信、谢非(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由中标供应商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不予受理,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质疑应当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注明事实依据确切来源。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地 址:南阳市独山大道与范蠡路交叉口
联系人: 焦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厅6楼
电 话:********250/****-********
联系人:郭先生
邮箱:hnsz601@163.com
3、监督单位
监督机构: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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